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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财产申报”六大误读 | |
http://www.CRNTT.com 2010-07-13 09:46:00 |
误读三:认为财产申报意义重大 实际:并无实效如果财产申报有实效,那么何必非要指望本次的新规定发挥作用,95年和97年的规定说得不都很好了吗?没有实效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是没有被严格执行,在百度中搜索“财产申报”,可以找到很多“XX市要求领导干部申报财产”之类的新闻,如果规定被执行了,那为何还有这样的新闻?如果有这样的新闻,就说明新闻之前规定没有被执行。 第二是执行了也是走过场,原因是不对公众开放的申报有“自己人监督自己人”之嫌,效果可想而知, 这15年来,没有任何一位官员因为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被究责——至少在公共媒体上我们从未见过这样的个案。 误读四:认为财产公开试点是进步 实际:形象工程有人说,既然你认为公开才是王道,那么近几年也有很多官员财产公开的试点,进步还是看得见和可期待的。是的,诸如阿泰勒、慈溪等地,确实搞了官员财产公开试点,但这是明显的形象工程。为什么这样判定呢,从下面这一点就能看出来:推动公开的官员自己从来都不公开。如果一个人逼着下级公开,自己却不公开,那你相信他是真的想公开吗? 所以这些试点多为擅长作秀的“铁腕书记”治下就不奇怪了。既然你是假搞,那民众也不是傻子,他们也不会较真,所以在热闹一阵之后就销声匿迹了。 误读五:认为财产公开条件不成熟或没实效 实际:财产公开绝对值得追求有人把阿泰勒等试点的失败,当做财产公开条件不成熟因而没有实效的例证,所谓条件不成熟,就是指一些配套制度还没有建立。但实际上,配套不健全是真的,没实效却是假的。 的确,国外的财产公开之所以成为反腐利器,是因为财产公开与其他一些配套制度相辅相成,有的国家因为这些配套制度本身够强大,甚至不需要搞财产公开(比如英国为了保护隐私,就不搞官员亲属的财产公开,但也没有听说英国的官员亲属有多腐败);反之,如果配套制度不健全,则财产公开的效果必会大打则扣。但打折扣不等于完全没作用,阿泰勒等试点的失败主要因为是假搞,如果真搞,强令所有官员每年把财产公开在网上,那么可以想见,很多瞒报的结果就会被举报或揭露出来。如此,也够让官员如坐针毡了。 误读六:认为风吹草动都是大动作 实际:那仅仅是风吹草动本次的规定,又被专家解读为“向财产公开迈进一步”。其实任何一次关于财产申报的风吹草动(比如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一句话),都会被专家解读为“大动作”的前哨。其实伪专家们不懂左边这幅图,图的横轴是民众要求,纵轴是官员福利,在抛物线顶点的左边,民众要求的增长和官员福利的增长是一致的,但是过了顶点之后,就会出现民众要求增长而官员福利下降。 所以从财产申报到财产公开,不是“迈进一步”的问题,而是要跨越一个顶点的问题,可能性有多大呢?(来源:腾讯“今日话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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