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台湾论衡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 
国家球体理论:不同路径共同家园

http://www.CRNTT.com   2010-05-28 00:44:46  


“国家球体理论”认为,两岸人民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中华文化是两岸认同的共同家园。
  中评社香港5月28日电/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研究助理、博士生古小明在《中国评论》月刊五月号登出专文《建构两岸共同体的不同路径--兼评谢明辉《“一中三宪”与“国家球体理论”的接轨战略》》。作者认为:“‘一中三宪’理论与‘国家球体理论’都在着力于建构两岸共同体,而它们的差别在于建构共同体的不同路径。‘一中三宪’理论在建构共同体路径上倾向于一种建构理性主义基础上的‘外生’秩序;‘国家球体理论’在建构共同体路径上则倾向于进化理性主义基础上的‘内生’秩序。”但建构两岸共同体就是建构一个共同家园,“在这个家园里,每个成员都有着共同的精神寄托,人们休戚与共、风雨同舟、福祉共用。”。文章内容如下:

  谢明辉先生在《“一中三宪”与“国家球体理论”的接轨战略》一文中尽管用心用力,但是对两个理论异同点的分析仍然存在可被质疑的地方。笔者认为,“一中三宪”理论与“国家球体理论”都在着力于建构两岸共同体,而它们的差别在于建构共同体的不同路径。“一中三宪”理论在建构共同体路径上倾向于一种建构理性主义基础上的“外生”秩序;“国家球体理论”在建构共同体路径上则倾向于进化理性主义基础上的“内生”秩序。虽然两种理论在建构两岸共同体路径上截然不同、内容也存在差异,但是,两位理论创作者的努力却依然值得我们敬佩。

  两岸学者的理论对话

  近期以来,两岸关系研究领域出现一个崭新的图像。2009年11月,在台北举行的两岸一甲子学术研讨会上,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院长刘国深教授发表了《试论和平发展背景下的两岸共同治理》一文,在此文中,刘国深教授提出“国家球体理论”。这一理论试图为解决当前两岸政治关系定位难题提供一个既合乎学理、法理和情理又具有充足实践操作性空间的理论基架。这一理论一经提出,在海内外产生重要影响。许多关心两岸问题的专家、学者乃至普通感兴趣的各路人马纷纷发表意见。笔者注意到,在同期,台湾岛内也掀起一股讨论两岸政治关系定位难题的热潮。台湾两岸统合学会理事长、台湾大学张亚中教授以自己提出的“一中三宪”理论为基础,阐发政治认同、共同体与第三宪等问题。“一中三宪”理论在岛内,也持续发酵,甚至引发了各种不同理论和主张的大辩论。非常可贵的是,台湾竞争力论坛执行长、两岸统合学会执行长谢明辉先生出于对中华民族未来命运的执着关注,热心为两岸关系研究领域的知识学术精英进行学术对话提供平台,精心写作了《“一中三宪”与“国家球体理论”的接轨战略》一文,并发表于香港《中国评论》2010年第二期,试图让张亚中教授的“一中三宪”理论和刘国深教授的“国家球体理论”进行理性对话,进而促使两个理论进行战略接轨,为和平化解两岸巨大的政治歧见提供强大的理论资源支持。

  笔者注意到,谢明辉先生在其《“一中三宪”与“国家球体理论”的接轨战略》一文中,具体分析了“一中三宪”理论和“国家球体理论”的异同。(注1)谢明辉先生认为,两个理论的共同点在于:(a)两个均承认用中国代表对外对内的治理权。(b)两个均承认两岸主权、共享共有。(c)两个均承认两岸有共同使用中国的话语权;两个理论的不同点在于:(a)张亚中教授提出建构各种协议共同体来连结巩固整个中国有整套论述,而刘国深教授的国家球体理论尚缺完整论述,有待完整补充。(b)张亚中教授提出的建构整个中国,含有欧盟经验,而刘国深的“国家球体理论”,却含有一国两制的架构。(c)张亚中教授的“一中三宪”,以在整个中国内部进行两岸统合为路径,“一中三宪”既适用于统一前也适用于统一后的政治定位安排,刘国深教授“国家球体理论”为过渡性质,最终为终极统一。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