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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资源大省的“救命药” | |
http://www.CRNTT.com 2010-05-27 10:57:45 |
新疆模式不可复制,推广全国为时尚早 资源税首先在新疆试点,让不少人欢欣鼓舞,认为是资源税改革踏出的坚实的一步。但是要把新疆模式推广到全国还为时尚早。有专家分析认为,首先,资源税的改革牵涉到的利益涉及到许多方面,一旦上游的资源开采企业的税负加重,就会导致这些基础性原料和产品的价格上涨,上涨趋势也必然会传导到中下游产品。很多专家也由此担心会产生通胀的压力。另外新疆的资源开发尚有很多空白之处,相对而言,牵扯利益少,比较单纯,而且“疆油外送”“西气东输”牵扯最多的还是运输成本,因此新疆的试点对于其它地区,借鉴意义不大。也很难被复制。 所以只有当中央政府从山东、黑龙江或者四川等其它资源大省中选一个作为试点的时候,才意味着全国的资源税改革将要启动,资源税才会真正成为入不敷出的资源大省们的“救命药”。 资源税和1994年的税制改革是紧密相连的,税制改革之后,大部分税收收归中央,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捉襟见肘。所以,资源税作为一种地方税的品种,对于这些经济结构单一,过度依赖能源产业的省份来说,意义非常。而在许多地方政府过度举债,入不敷出的今天,资源税之争背后,彰显的是所有地方政府面临的财政困境,积极推行资源税改革和地方政府“卖地”一样,都是地方政府的“自救”行为。只是在错综复杂各方的利益博弈背后,到底资源税能不能成为这些靠资源为生的大省的“救命药”,还真得打个问号。 来源:网易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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