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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为何宁吐出贪贿巨款也要取保获释?

http://www.CRNTT.com   2010-04-03 08:25:52  


陈水扁急于取保获释,也有自己的特殊个性渴求。那就是他急于出来参与及干预政治。
  中评社北京4月3日讯/澳门《新华澳报》今天登载富权的评论文章“陈水扁为何宁吐出贪贿巨款也要取保获释?”,文章说,陈水扁急于取保获释,是因为他要急于出来参与及干预政治:既是要为其子陈致中参加年底高雄市议员选举筹划协调,串连民进党内“扁系”人马,在党内初选过程中为陈致中“打通关节”,以致日后再“步步高”,参加“立委”选举、高雄市长选举甚至“总统”选举;更重要的是要为自己参加二零一二年第八届“立委”选举运筹。详细内容如下:
 
  台湾高等法院昨日继续审理“扁案”,进行言词辩论庭。高院合议庭预计扁家四大案于下周三言词辩论终结,六月十一日宣判。由于在押的陈水扁的延押期到本月二十三日止,除非合议庭在言词辩论庭之后,还要再开延押庭,否则不排除陈水扁在宣判后,有可能结束长达一年多的羁押期。但合议庭昨日仍向扁家下达“最后通谍”,扁家必须尽速将瑞士四个帐户,将近七亿新台币的钱汇回台湾,否则月底在羁押期满时想要交保,重获自由的机率等于是零。当然,若能将海外七亿元汇款汇回,陈水扁交保的可能性就将较大。 

  急于重获自由的陈水扁,已对自己为何一再被羁押的原因了然在胸。因为合议庭一再裁决延押的主要理由,是在于重罪与串证。如果合议庭认为羁押原因已经消灭,陈水扁就有可能在二审宣判后获释,但也有可能继续羁押,直到判刑确定直接发监。既然作为事实审的一审已判决,二审亦已即将审结,已不再有串证的可能;而三审即终审是法律审,更已无串证的疑虑。再加上他的护照已经交出,并因其“卸任元首”的身份,在终审确定有罪之前,仍将按相关规定由“安全局”负责其警卫,每日都有特勤紧跟在旁,也是插翼难逃。因此,羁押的原因已可消灭。关键是在于案中已经认定属于犯罪所得的七亿元瑞士存款尚未汇回。为此,他已要求其儿子陈致中将存在瑞士的七亿元汇回,陈致中昨天也展现最大诚意,发函催请瑞士银行尽速将钱汇回台湾,希望可以争取有利判决。倘这笔赃款能赶及在四月二十三日羁押期满之前汇回,陈水扁即可获交保释放。 

  陈水扁为何急于取保获释?当然主要是“重获自由”这个关键因素。因为他已被羁押了五百天,困身在呎尺之间,虽然可以阅读报刊、收看电视,也可会见亲友,但毕竟是失去自由,物质享受条件也大为削减,这叫已享受惯了的陈水扁如何忍受得了?这是任何在押囚犯都有的共通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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