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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叫做“中谷关系”的新型力量

http://www.CRNTT.com   2010-03-26 10:56:32  


 
  它的确是一项规则。麻烦在于,如果承认跨国公司是平等的、独立的行动者,就是承认它也有权提出自己的规则。谷歌早就提出了它的规则,其逻辑是:享用互联网,就要遵守互联网世界中的信息自由原则。

  这里出现的是规则冲突。前一种规则,是主权国家的规则;后一种规则,是全球化的规则,是通信技术革命的规则,是虚拟世界的规则。从谷歌的角度来看,所谓“遵守国家法律”,并不那么天经地义,而是“成问题”的。这样的思维方式,叫做“问题化”(problematic)。将原来习以为常、不假思索的观念和认识加以“问题化”,是创新者必然经历的一种思维革命过程,也是一种能力。这一点,需要高度注意。

  谷歌实行自己的规则,有一个很好的证明,就是它不仅与中国发生矛盾,而且与很多国家有冲突,包括英国、法国、韩国,更重要的是,包括美国本身。新华网做了六张表格,列举谷歌在各国的“罪行”。不过,从某个角度上看,这反倒是帮了谷歌,因为它表明,谷歌对什么国家都一样,并不是专门“搞”中国。更加合理的解释应该是,谷歌的全球政策(信息自由)与许多国家的障碍相冲突,尤其是与中国的“国内政策”相冲突。

  谷歌的行动,有乌托邦色彩。但这不妨碍我们评价谷歌,恰恰可以跳出商业逻辑来看待这个创新团队的精神力量:第一,如果不想被人看作经济动物、穷得只剩下钱,那么多么需要生活的天边还有乌托邦。第二,如果不是谷歌创始人团队的天才想象力,我不能想象这个世界上居然会有搜索引擎。在这个意义上,谷歌看似不妥协的姿态有助于我们从另一个角度认识互联网技术及其诉求。谷歌的理想主义和乌托邦,带动了巨大的思想解放,带来了许多新的启示和想象,这是技术革命的影响。

  当然,谷歌是极其复杂的现象,不能把跨国公司简单看作是美丽天使。认识和分析还要继续,要学会从“中谷关系”的角度去审视这种新型的力量,从公民社会的角度,以开放的胸怀对待谷歌的坚持。二元对立的、非此即彼的思维模式,在这个创新时代,已经是可笑的、狭隘的,落后于时代。

  但是,今天却有一种忧伤在弥漫。或许,可以用这样的方式来读张枣的《镜中》:只要一想到,自由会在眼前消逝,梅花便落满了南山。危险的事固然美丽,不如看她骑马归来……

  (作者系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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