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台湾论衡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央视失火何以殃及搬运工?

http://www.CRNTT.com   2010-02-24 12:31:21  


 
  因无实据,只能推测央视失火为什么会殃及3名搬运工人。最堂皇的原因,无非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搬运工人犯法与央视领导同罪。不过,司法逻辑在此出现了惨烈的断裂,如果说下至3名搬运工人应该承担罪责,那么上至央视台长、副台长们,是否有必要与宋哲元们一同成为被告人?为何落在他们头上的仅仅是“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难道权力可以折价处理,职务可以抵消刑罚?看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后面,还应该续上一句《动物庄园》里面的流行语:只是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加平等。

  平等若为空谈,那么3名搬运工人被公诉,其意味愈发悲哀。极大之可能,这是一种司法捆绑,买一送一,直至达成指标。古时官军剿匪,所获人头数不足,只好再杀一些无辜百姓充数;现代足球赛场上,若主力伤停凑不足一套首发阵容的话,便从青训营里拉半打菜鸟小将上场,既契合赛场规则,又让观众挑不出毛病,管他上场者有几成功力,是不是卧底,反正失败了,他们就是炮灰和替罪羊。

  从3名搬运工人的悲剧,再说远一点,可以接续今天颇为流行的“临时工替罪”:即一旦某部门出事,作为罪魁祸首的工作人员,一定是临时工。既然为临时工,且惹是生非,闹出滔天大祸,正好开除了事。由此,公权力的形象,部门领导的光芒,成功规避开了事故与丑闻的阴影而得以保全,继续熠熠生辉。这里正巧凑出了一副不太工整的对联:搬运工上法庭,临时工被开除。横批:现代奇观。


 【 第1页 第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