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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参加权力机关工作 厦门再先行先试 | |
http://www.CRNTT.com 2010-01-20 08:09:14 |
而在大陆方面,似乎适当照顾台湾同胞参政议政要求的工作,正稳步扩延中。实际上,共青团十六次代表大会召开时,就有由十一名代表组成的“台湾省代表团”,改变了近年各级人大、政协台籍成员只不过是台籍人士在大陆出生的后代的做法,而直接由在大陆工作、读书的台籍青年中产生,其父母等直系亲属均在台湾。而且,既然是共青团全代会的代表,他们就必然是已参加了共青团,甚至据说其中还有人加入了共产党。这就显示,在大陆的台湾居民参政议政已出现了多元化发展倾向,二百多万名在大陆的“新台湾人”——台商、台生、台眷,将会逐渐取代不到四万人的在大陆出生并是大陆居民的台属第二、三代“老台湾人”。无论是“台胞”身分的代表性,还是彰显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台湾同胞直接参加国家事务管理工作的实质意义,都强得多。 台商代表列席人大会议,在台商参加当地政治活动中又走了重要的一大步。这是因为,人大组织是国家权力机关,是享有实质权力的。它不但监督政府,而且还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常委会,和国家行政机关——政府的组成人员。台商代表列席人大虽无选举和被选举权,但能参与讨论审议各项文件,尤其是《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以及财政预算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还有人民法院报告和检察院报告等,已是参与国家事务管理。这个“跃进一步”,非同小可。如果厦门市的“先行先试”,在逐渐推广到沿海的省级人大和副省级市人大之后,能进一步扩展到全国去,甚至是推动全国政协邀请台商特邀委员与会,然后全国人大邀请台商列席代表与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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