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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高房价:牵动全社会最敏感神经

http://www.CRNTT.com   2009-12-18 11:02:37  


 
  无疑,相关政策也需要调整。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等手段,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房价上涨过度,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供应上难辞其咎。虽然它们一再表明,住宅土地供应是充分的,但是,披露的数据也一再表明,大部分高房价城市的土地供应一再萎缩,根本不敷开发之需。总体说,土地是稀缺资源不假,但是就某一具体城市而言,土地供应过度紧张,却是有关部门人为造成的。其实,一个大城市可以盖房的地方,很像是海绵里的水,要挤总是有的。

  在宽松货币政策、天量信贷闸门大开下,中小企业获得贷款和在紧缩政策下一样困难,因为大量的资金,进入了央企的腰包,这是它们到处争做地王的基础。这样的资金流向,必然有助推房价之嫌,因此,货币政策大有反省的必要。

  在住房开发环节,开发商要缴纳数十种税费,所有的税费,都将转嫁给最终的购房者承担。业内人士声称,税费是房价的真正大头。因此,降低税费,是降低房价的不二法门。而与开发环节的税费过重相反,在持有和转让房产的环节,税负却过轻。不但物业税没有提到议事日程,二手房转让的代价,也低得可怜。所以,降低开发环节税费,提高多套房持有和转让税费的办法,应该抓紧制定。

  如果一种商品,没有替代品,形成垄断之势,消费者不想承受高价格也枉然。住房商品化,似乎走进了一个误区,即以为居民住房完全是个人行为,与政府无干。其实,在任何国家,保障最低居民的住房需求,都是政府的义务。如果只有商品房,那低收入者就只能望洋兴叹,或者“蜗居了”。地方政府的责任,就是为最低收入者提供廉租房,作为高价商品房的替代品。我们欣喜看到,会议提出继续“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严格来说,如果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获得解决,部分商品房的高房价,也就不成其为问题了,因为高收入者想有更豪华的住宅,是完全正常的,每个国家的大城市都有高档社区。但是,在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没有解决的时候,高房价就对低收入者产生了“外部性”,是不公平的,也是地方政府的失责。

  问题在于,地方政府对于安居工程的动力不足。比如截至8月底,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仅完成投资394.9亿元,完成率仅为23.6%。这既有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原因,部分地方政府手里确实没钱,但是,更有积极性不够的原因。很简单,建造廉租房地方没有利益。部分地方还是更喜欢建造经济适用房,这既不平,也缺乏效率,不但其中的腐败和甄别成本过高已经深为诟病,而且,更重要的是,能买得起经济适用房的人,不是真正的穷人,并不需要政府特别关注,不如把钱建造廉租房,解决最低收入群体的急需。

  也许,有了会议的明确信号,加上相应的政策调整,以及地方政府的更加用心,高房价就维持不了多久了。国人殷切希望这次房产新政能有一个让大家满意的结局,如此,无论对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增长的势头,还是实现经济发展的民生根本目标,都将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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