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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惩独法制化 两岸关系治理进入新阶段

http://www.CRNTT.com   2024-06-27 00:00:41  


国务院台办和相关部门21日下午联合举办专题发布会解读《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有关内容。(中评社资料图)
  中评社香港6月27日电(评论员 林艳)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引发台湾岛内广泛关注和热议。这是大陆首次通过刑事司法手段惩治“台独”顽固分子,标志着大陆惩“独”迈入法制化新阶段。我们认为,惩“独”法制化不论对打击“台独”分裂,还是对未来台海局势、推进国家统一进程甚至是统一后的治理模式都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第一,首次将惩“独”法制化,依法打击“台独”分子力度空前,有别于过往清单惩戒、震慑警告等举措。
 
  长期以来,大陆虽然有《反分裂国家法》的震慑作用,也曾在2021年和2022年先后两次发布“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并对相关人员实施惩戒。但相比过去的清单惩戒、震慑警告,今次对“台独”顽固分子惩治手段明显发生重大变化,打击力度更是空前。具体而言,存在三大不同之处:
 
  一是弥补了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个体的局限性,此前《反分裂国家法》主要是为解决“台独”问题提供法律依据,且一旦启动就是非和平手段的军事打击程序,长期以来“台独”顽固分子也吃准了大陆“不会轻易启动此法”的心理。此次《意见》的出台无疑是增强了打独手段,为精准打击“台独”顽固分子个体提供了清晰明确的法律规范。

  二是惩治手段从行政制裁升级至法律制裁,过去两次对“台独”顽固分子的清单惩戒手段包括禁止其本人及家属进入大陆和港澳地区,不允许其关联企业和金主在大陆谋利等,都属于行政处罚手段,而今次包括判处死刑等惩治规定则属于司法刑事手段。同时,实施惩治的主体机关也由过去的行政机关转为司法机关主要负责。

  三是22条惩“独”举措在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此司法文件明晰了各类“台独”分类行径的犯罪性质、认定标准、刑事责任和惩处程序,且有关规定对“台独”顽固分子进行刑事追责的可操作性。这不仅体现在依法终身追责、缺席审判等充分考虑实际的设计,大陆与全球八十几个国家之间存在引渡条约的事实也令“台独”顽固分子不敢小觑、有所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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