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 |
社评:陆配如当选却不准就职 法理台独难逃 | |
http://www.CRNTT.com 2023-11-11 00:01:31 |
针对该案,陆委会本周四例行记者会仅回应表示,按照法令规定,当选任职时,应依法放弃他国国籍。对外界质疑搞“两国论”,陆委会则表示是将单纯法律说明无限上纲所做的不必要推想。 陆委会对陆配从政搬出来的《“国籍”法》第20条第4项,条文规定“中华民国国民”兼具外国国籍者,拟任本条所定应受国籍限制之公职时,应于就(到)职前办理放弃外国国籍,并于就(到)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丧失该国国籍及取得证明文件。但其他法律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然而依据现行的《“中华民国宪法”》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大陆地区也是“中华民国”。 |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