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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王英津续论“中华民国”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16-03-02 00:18:22  


 
  关于如何定位台湾当局(亦即台湾所谓的“中华民国”)这个问题,笔者主张将台湾所谓的“中华民国”界定为“一个中国内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暂无隶属关系的一个事实上(而非法律上)的区域性特别自治政府”。⑨这一界定包含以下几个要点:⑴两岸同属于一个中国,这是处理“中华民国”问题的前提和基础,这里的“中国”是实体的主权国家,而非虚体的、抽象的地理和文化概念;⑵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国(China)具有同一性;⑶所谓“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暂时为两个政府体系;⑷“中华民国政府”是事实上的区域性政府,而非法律上的区域性政府;⑸“中华民国政府”是区域性特别自治政府,而非全国性特别自治政府。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两岸要在“中华民国”问题上达成共识,需要一个漫长的时期。而且,单在台湾社会内部达成共识就需要很长的时间。众所周知,台湾是一个民主多元社会,实行政党竞争制度,不同的政治派别对于“中华民国”的定位方案不同,需要先内部整合,然后再与大陆商谈。就内部整合而言,在目前岛内的政治生态下,整个社会已撕裂为两大阵营,很难达成一致意见。以上事实都决定了“中华民国”问题在短期内难以解决。

  注释

  ①文久:《“中华民国”:中国最大政治悬案》,载香港《广角镜》,2004年10月号,第10页。

  ②在党纲中写道:“基于国民主权原理,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及制定宪法的主张,应交由台湾全体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选择决定”。

  ③文久:《“中华民国”:中国最大政治悬案》,载香港《广角镜》,2004年10月号,第8-9页。

  ④前提是吞并式统一,倘若共同走向统一,则不存在保留的问题了,而是同时消失各自的政治符号。从历史上看,政治符号具有凝聚人心的作用,就像当年保留了日本天皇一样。大陆学者黄嘉树认为,可以考虑前一天承认“中华民国”,让“总统”签字,后一天就统一,即在马上统一的前提下在一个极短的时间内进行承认。这样既承认了“中华民国”,又不破坏“一个中国”原则。

  ⑤王英津:《联邦制模式不适用于中国统一》,载香港《中国评论》,2004年3月号,第14-19页。

  ⑥胡庆山着:《台湾地位与公法学》(下册),台北,稻乡出版社,2008年版,第125-126页。

  ⑦有台湾学者认为,“临时条款”的废止仅仅表明台湾当局放弃了武力统一大陆,但并非意味着台湾当局完全放弃了统一大陆,因为台湾当局仍主张通过和平方式统一大陆。该说辞表面上似乎不无道理,但事实上纯属狡辩。对于国民党来说,最大目标就是维持“不统不独”的现状,对于民进党来说不仅“不统”,反而还要“独立”。在这样的情势下,“全中国代表说”陷入了法理与事实上的矛盾。退一步讲,即便“全中国代表说”在废除“临时条款”以前,在法理上还可以勉强解释得通的话,那么在废除“临时条款”之后,则存在一个法理上的悖论。

  ⑧胡庆山着:《台湾地位与公法学》(下册),台北,稻乡出版社,2008年版,第43-44页。

  ⑨界定目前台湾方面所谓“中华民国”之性质和地位,不能在“国家”层次上来讨论,只能在国家内部的构成要素之一的“政府”层次上来讨论(即是一个什么性质和层级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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