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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继武:剖析极端暴力的政治心理之维 | |
http://www.CRNTT.com 2015-03-31 12:54:16 |
对于理性的个体来说,最为难以理解的当属自杀性恐怖主义袭击者。如果把这些行为者归结为心理变态,或者是宗教原因所驱使,那么就将问题简单化了。正如芝加哥大学政治学教授罗伯特·佩普的研究表明,从一九八零至二零零三年的三百一十五次自杀性恐怖袭击的数据中,可以看到大部分自杀性恐怖袭击的目标都是世俗性,而非宗教性的。而且,“数据显示,自杀式恐怖主义与宗教激进主义 (或世界上的任一宗教)之间并不存在多少联系”。对此,政治生物学的“自私的基因”是难以解释的,也就是说,我们难以理解为了利他的理由,我们会毁灭自己的基因。当然,理性的成本—效应分析,试图揭示这些行为者的理性原因,即恐怖主义组织希望其成员通过自杀性的袭击,更好地获得组织的利益,但是个体为何要毁灭自己的生命呢?为了解决这一困境,政治心理学家试图从超越生命的角度观察,假定恐怖袭击者个体相信生命是不会终结的,而是会获得丰厚的回报,收益是超过成本的。但是这也与大部分事实是不相符的。要解决这种困境,可以进一步从家庭成员的收益来计算理性收益,那就是自杀式恐怖袭击者牺牲后,家庭会获得较好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而且烈士的身份对于家庭成员来说是一种荣誉和荣耀。但是,这也忽视了自杀式恐怖袭击所带来的家庭灾难。凡此种种,皆表明对于各种政治极端势力及其行为,我们是很难从理性的角度进行分析的,尽管我们可以认为他们是工具理性和目标理性,即为了达到特定的政治或宗教目标,从而不惜一切。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或许只有从“心理人”的维度,可以更好地理解作为个体的自杀式恐怖主义袭击者的非理性毁灭举动。阿萨夫·穆加达姆提出了一种理解恐怖主义的“多重因果理论”,揭开了自杀式恐怖主义的个体、组织和情境层次的动力来源。 就个体层次来说,个体的动机是多重的,但并不是简单的精神变态的原因。比如,相对于强调童年和成长过程中的创伤论,我们可以发现复仇的情绪在推动行为者走向极端政治暴力过程中的作用,比如爱人的失去,对于社会不公正的愤怒等。同时,宗教性的极端行为,更多是对于未来回报的一种预期,而实际上大部分恐怖行动是基于政治性的目标,正如佩普所揭示的。而组织层次,则更多是为恐怖主义等极端政治势力提供了一种团体的文化情境。在招募、训练以及实施恐怖袭击过程中,组织发挥了政治社会化和教育者的角色,通过将恐怖主义的理念、信念及其文化灌输到个体成员身上,让他们为了组织的利益甘于奉献自己的生命,这是一种极为理性的利益表达方式。或许对于组织来说,自杀式恐怖袭击的代价是极低的,即只需要几个成员、一些炸弹,但效果和目标却是可以预期的—可以造成广泛的社会恐惧,可以影响政治过程,可以影响利益交换,也可以获取广泛的社会媒体关注等等。外在的环境因素包括很多,主要有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情境。但是,我们往往过高估计经济因素的作用,即经济落后、贫穷和腐败,并不必然导致政治极端势力和行为,同理不可过高估计政治因素的决定作用。此外,文化和宗教因素并不只是促动政治极端势力和行为的发生,同样也可以预防恐怖主义的形成。当然,这些外在因素在不同的情境下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根据比约格的研究,外在情境因素包括很多,比如缺乏民主、公民自由和法治,失败国家,急剧的现代化,世俗或宗教的极端主义意识形态,政治暴力、内战、革命、独裁或侵略的历史先例,霸权或权力的不对称,腐败政府,强大的外部列强扶持的非法政府,外国侵略或殖民强国的镇压,基于种族或宗教根源的歧视经历,国家没有或不愿意将持不同政见集团或新出现的社会阶层纳入进去,社会不公的经历,魅力型的意识形态领导人的存在以及突发事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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