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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被判死刑 还没完

http://www.CRNTT.com   2014-05-24 09:33:39  


  中评社北京5月24日讯/搜狐评论今天登载文章《刘汉案:要有打黑决心 更要有反腐魄力》指出,某种意义上说,今天民众围观这场特大涉黑犯罪案件的审判,期待的不仅仅是司法打黑的决心,更是翘首国家政权深挖权力腐败的魄力。媒体的全方位报道,已经将刘汉与神秘商人周滨的密切关系梳理透彻,剩下执法机关“顺藤摸瓜”应该不难,关键还在于深挖的勇气与决心。

  备受舆论关注的刘汉等36人涉黑犯罪案件,23日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汉、刘维被依法判处死刑。虽然这还只是一审结果,但庭审中从被告人着装到翔实的证据展示再到严格的程序保障,都体现出了司法审判的文明、严谨与公正,传递出司法依法惩治涉黑犯罪的法治精神。

  该案自3月31日以来,分7案在湖北省咸宁市公开开庭审理,于4月19日一审全部休庭。在长达17天的庭审中,这个昔日纵横“黑白两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渐渐展露出人们平常在警匪片中才能看到的情景:无论是刘汉制定的严厉帮规,还是呈现法庭的17支枪和大量弹药,无论是落网前坐拥资产近400亿元,还是实施主要犯罪8起致9人死亡。如此严明的帮规,如此多的枪支弹药,如此多的涉案人数,如此巨大的财富积累,如此复杂的权力关系网,都让这个犯罪组织超越以往任何涉黑犯罪,俨然构成一个小型的私人武装集团。

  黑恶不除,正义难伸。庭审上飞洒的“鳄鱼的眼泪”,不足以赢得一点点的原谅。但不突破法律从快从严,也不囿于权力人情网开一面,司法不枉不纵确是实现对犯罪治理的内在规律,也是法治社会需要秉承的理性需求。即便是对于被告人上诉,看似毫无根据的理由亦需认真对待,并通过司法程序实现对被告人正当权利的尊重。这种常人感觉实属多余的司法谨慎,丝毫不影响除恶的司法决心,反而构成了依法“打黑”与违法“黑打”的分水岭。

  讲求司法的严密性,强调对涉黑犯罪的法治化惩治之外,或许还必须重提深挖“保护伞”的老话题。打黑与反腐,在权力尚未形成严格法治规制的背景下,往往是一枚硬币的“两面”。黑恶势力长期滋长,并为称霸一方,如果没有权力体系内部的容忍、保护乃至支持,很难“做大做强”。为何刘汉集团涉黑犯罪十八年却无人能够法办?其背后的权力保护伞以及涉黑犯罪所供养的利益集团,都需要彻底揪出,严格依法审判。

  比方说,检察机关指控刘汉、刘维涉黑犯罪集团自1998年以来,先后购买、持有枪支共20支,手榴弹3枚,军用子弹677发。在实行严格枪支管制的中国,普通公民购买一支仿真枪都可能被查获,这么多的枪支弹药又是如何逃脱监管的?背后有无渎职甚至内幕交易?公审所分7案,案案涉枪。在我国,涉枪刑事案件向来被视为大案要案,为何这些个案在初发时都没有及时得到侦破与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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