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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宜康执行苏贞昌的指令,与蔡英文的思路完全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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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北京12月21日讯/今年六月二十一日海峡两会在上海签署的《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商定将于二零一四年元旦起生效。为尽快完成相关程序让其能如期生效,马政府按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五条有关海峡两会所签署的协议,倘其内容涉及法律修正或应以法律定之的,应于协议签署后三十日内核转“行政院”核转“立法院”审议的规定,将该协议函送“立法院”审议。
本来,按照《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母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是以“逐条审查,全案表决”的方式,仅以一个半月的时间就完成所有审议程序的前例,应可在本会期今年底结束亦即此协议明年元旦生效之前,完成审查程序的。但民进党主席苏贞昌却采取了与其前任蔡英文不同的立场和态度,提出了两大诉求,一是必须先行召开“公听会”,才能进入实质性审查;二是在审查过程中,采用“逐条审查,逐条表决”方式。意图拖延“服贸协议”的审议进度,不让马英九有“政绩”,作为会见习近平时的“见面礼”。
其实,即使如此,“服贸协议”也有机会赶在本会期结束之前获得通过。实际上,“ECFA”也举办了“公听会”,在付交审查后也按民进党的要求,实行“逐条审议”,却并无多大阻力。从“行政院”七月一日将“ECFA”函送“立法院”,到“立法院”于八月十七日的第二次临时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照案通过,只不过是使用了一个半月的时间。这折射了时任民进党主席的蔡英文,在经历了“只差一里路”的“总统”败选后,经过反省检讨,确实是对两岸经贸交流合作有了新的认知,从而对海峡两会所签署协议的“议会审查”程序,抱持合作配合态度。——在她的心目中,民进党倘在二零一六年能够再次实现“政党轮替”,这些有利于台湾经济发展的协议正好是可以为其所用,因而将会“概括承受”,并希望能继续与对岸洽签新的两岸经贸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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