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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的“社会抚养费”

http://www.CRNTT.com   2013-09-05 11:05:41  


 
  同时,“费网恢恢疏而不漏”原则也很快被“超生”者所利用,没钱出国的人们纷纷自动选择到人均收入很低的农村地区去缴纳“社会抚养费”,这给了地方基层计生部门很大的权力寻租空间。

  事实上,在一些地方,“社会抚养费”已经变成“交费超生”。由于掌握“社会抚养费”的行政权力,一些地方的计生部门渐渐成为“香饽饽”。一位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干部向记者透露,现在“社会抚养费”几乎成为该乡镇唯一的收入来源,因为农业税取消了,农民也不用交“公粮”了,乡镇干部能打主意的,现在只有“社会抚养费”了。

  2011年,河南邓州计生委被曝以红头文件形式下达征收“社会抚养费”指标,这种做法被称为“逼”村民们超生。据披露,邓州各乡镇,甚至包括公职人员,“交社会抚养费”就可超生二胎、三胎。邓州市(县级市)人口2011年已达170万人,在河南省成为人口大市。

  只要有钱,总是能生的,但若没钱,要么让生下来的孩子沦为黑户,要么连孩子出生的机会都会被血腥剥夺,这里面已经有太多太多的惨烈故事,我们不忍再提。

  去向神秘的巨额款项——17个省一年165亿

  7月11日,浙江律师吴有水分别向全国31个省(市、区)计生委申请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截至30日晚,他收到来自17个省(市、区)计生或财政部门公开的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合计超过165亿元。但未有任何一个省份的计生或财政部门,公开了社会抚养费的预算情况或用途。

  9月1日,京、鲁、粤、沪等地14位女律师联名致信国家审计署申请信息公开,询问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是否属于审计事项。审计署办公厅2日透露,对社会抚养费等近年未组织过全面审计,也未能全面掌握这些资金的落实情况。

  这意味着什么?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9条规定,社会抚养费属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可十几年来,这笔巨大的款项,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成为了一笔糊涂帐?!

  而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违规超生的公民,要向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但是,多省份人口计生委回覆称社会抚养费用途自己不掌握,由县级计生部门征收,归同级财政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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