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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成杰之死:曾对律师称案件背后有强大力量操控 | |
http://www.CRNTT.com 2013-07-30 11:59:48 |
面对记者时的曾珊,与微博上长篇大论为父亲申冤、掷地有声向法院发问的形象不同,显得很是少言寡语。当记者问到一些与案情有关的问题时,曾珊通常会指指一旁的王少光律师,告诉记者:“这位是我爸爸的律师,他对这个案子了解得比我多,你们可以问他。”此时的曾珊,更像是纷乱场合中的一个陪衬,作为目前曾家仅剩的未被判刑的两人,曾珊与哥哥曾贤无可选择地承担起了为父“平反”的使命,在之后的倾谈中,曾珊告诉记者,其实王律师是最了解这个案子的,由他接受采访最合适。但在这样的场合中,这么多记者为了给父亲翻案来到这里,作为曾成杰的女儿,她必须出席。 也许是曾珊的默不作声使人们在讨论中自动将她忽略,现场关于此事的讨论客观到无所避讳,甚至偶尔会爆发出一阵笑声。每当此时,一旁曾珊的面部表情都会出现一瞬间的凝滞,之后继续默不作声。毕竟,她无法要求每个来此了解父亲案情的人,都和她一样悲痛,只要不是存心幸灾乐祸,由于讨论到一些延伸领域而笑几声,本就与父亲的死无关,更何况,在她看来,大家都是来“帮忙”的。 这样的情形让记者心里有些难受,按照记者老家的风俗,如果在一条马路上同时有“红事”、“白事”两路车队经过,则办喜事的车队要先给办丧事的车队让路,并在车队远去之前,停止演奏喜庆的乐曲。尊重他人失去亲人的悲伤,也是对自身人性的正视。回到此事件中,即便有一天所有证据都能够证明,曾成杰确实非法集资、诈骗罪名属实,且其罪当诛,在他的亲人面前,我们是否也应该对发自内心的欢欣鼓舞,保持一定的克制? “一会我要到山上和哥哥一起,给父亲举行葬礼。”说这话的时候,曾珊低垂着眼帘。当听到几位记者表示要同去时,曾珊马上打电话给山上的哥哥,要他多派几辆车来接人,并对在场的人们不断说着类似“对不起,再等一会”,“只有三辆车,大家可不可以挤一挤”,“麻烦你们了”等等“陪着小心”的话语。 “秘密处决” “听到父亲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后,我一夜未眠,起初还以为是听错了。”曾珊回忆起那段最令她心痛的经历时这样对《新民周刊》说。 当曾成杰的律师王少光为了一些能够证明曾成杰“资大于债”的新证据而四处奔走时,当曾成杰的女儿曾珊还在微博及各大媒体上努力证明父亲没有诈骗时,7月12日,他们忽然听到了一则让人难以置信的消息,曾成杰已于当日被执行死刑,核准日期为今年的6月14日。毫无准备之下的当头一棒,令曾成杰身边试图为其翻案的所有人,一时间都觉得难以置信。 “7月13日一大早,我和哥哥赶到法院,看到了执行死刑的布告。爸爸真的被杀了,我们兄妹俩当时脑子一片空白。为什么不通知我们,哪怕让我们看一眼遗体也成。法院保安说,尸体已经被火化,可能周一才会通知我们领骨灰。”曾珊告诉《新民周刊》,一直到7月14日中午,父亲被执行死刑两天后,她才接到长沙中院的死刑执行通知。邮寄邮戳时间是7月13日,签发时间是我父亲被处决的12日。 “难道长沙中院唐学平法官不知道刑诉法解释423条的法理,以及犯人临终告别权和亲属临终会面权的人道吗?”面对曾家兄妹这样的质问,7月1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在微博上做出这样的回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但此帖在26分钟后很快被删除,不过目前仍有截屏为证。 目前,对于“秘密处决”事,湖南高院新闻发言人曾鼎新又给出了另一个版本的解释:据我们了解,长沙市中级法院于执行当日将曾成杰的死刑执行布告贴于法院公告栏内。因为案卷材料中没有曾成杰的二女儿、儿子的联系方式,故当日执行后法院将执行通知书邮寄送达曾成杰的女婿(大女儿丈夫)。对此说法,曾氏兄妹依旧无法接受。7月14日,曾珊发微博回应:“我爸爸知道我们的电话号码,再说法院肯定有爸爸的律师的联系方式! 法院的这种做法,直接剥夺了我父亲的临终告别权和我们的临终会面权,对这种不人道的行为我们表示极大的愤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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