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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像对苹果公司那样,约束国内垄断巨头 | |
http://www.CRNTT.com 2013-04-07 10:49:03 |
其次,像苹果一样傲慢的洋巨头并不是少数。一个奇怪的现象是,不少巨头在其国家往往能做到循规蹈矩,为何一到中国就变成了坏孩子?通常的解释是“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如果此说有理,那么监管部门就不该失语。事实上,如果没有媒体的报道,以及质检部门、工商部门和消协的介入,苹果也不会乖乖道歉。 再次,维护消费者权益,应依法依规。此前在媒体报道中,谈到苹果的缺口,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我注意到苹果公司logo上缺一块东西,我想大概缺的是,对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深刻理解,缺乏对中国消费者的感恩之心……”此言一出,舆论大哗,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调侃。专家发言,消费者吐槽,媒体监督,原来都很正常,但发言不能胡扯,监督不能民粹化,降服苹果的只能是法律法规,而不是权力,在世界交往越来越频繁、各国经济互相依赖度越来越高的今天,法则应是最高的“上帝”。 最后,应该像约束苹果一样约束国内其他不安分的垄断巨头。无论是国企还是洋企业,只要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应该付出代价,不能厚此薄彼。正如中青报刊文所称,针对垄断企业的消费者维权和舆论监督,是一个复杂而艰难的博弈过程。网友批评:国内某些垄断企业漠视用户利益,“如果说到傲慢,他们比苹果只多不少”。既然他们同样傲慢,带给国内消费者的痛苦更多,能不能像对付洋巨头一样管好某些垄断企业?否则,洋巨头哪会服气,消费者哪能心安? 苹果CEO库克在道歉信中最后说道,“衷心感谢大家给予我们的宝贵反馈,我们始终对中国怀有无比的敬意,中国的消费者始终是我们心中的重中之重”。不管这是优雅的客套还是真诚的姿态,都希望苹果能够说到做到,当然更希望国内的垄断巨头也把消费者当作“心中的重中之重”,学会遵纪守法,尊重消费者的一切合法权利,别自恃自己的垄断身份而仍然傲慢自负、任意妄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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