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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赌王案:法律当举起正义之剑

http://www.CRNTT.com   2013-02-26 10:34:20  


连卓钊的公海赌船“海王星号”
  中评社北京2月26日讯/“倘若坏事也可以变好事,‘南国赌王案’能变成的好事就是为中国加强规范刚性、树立法制权威提供了一个最没有争议的契机”。2013年2月24日财经网刊发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的评论文章“法律:举起正义之剑”,详细内容如下:

  “南国赌王案”是当今中国的一个隐喻、一个非常典型的象征性符号。

  在大地与公海之间往返的那条游轮“海王星号”,寓意某种形态的赌场经济以及货币过剩带来的资本漂流,也暗示中国金融系统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变成了“无根的浮萍”。如果把大地理解为民族国家的生产力实体,把公海理解为全球资本主义体制,那么“海王星号”就可以看作那些无限欲望的载体。

  ■ 超级分利联盟

  可以说,“海王星号”的每一次航行都是投机对投资的沉重游击,都在使资金持有者越来越摈弃作为主体的身份认同,远离坚固的大地,驶往自由而虚渺的法外公海。如此反覆下去,势必造成国民经济乃至社会秩序的价值基础和结构的逐渐分离解体。但是,就在可能发生的大崩溃那一刹那,这条漂泊不定的赌船注定是要弃大地而远去的。它绝不可能成为国人逃离浩劫的“诺亚方舟”。

  实际上,这一公海赌船不仅缺乏对民族国家的身份认同,试图摆脱大地的羁绊,还构成了一片移动性不法地带。在这里可以毫无廉耻地从事走私、洗钱、行贿、隐遁生意。

  与此同时,“海王星号”也构成了一张特殊人际关系网的枢纽。在这里,以潮汕帮为核心,以流水般的货币为媒介,形成了包括前内地首富黄光裕、“南粤政法王”陈绍基、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粤浙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公安部原部长助理兼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郑少东等在内的超级权力精英的分利联盟。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张关系网的特征:警匪交相渗透、互为利用。

  ■ 赌博的经济观

  从连氏家族及类似的所作所为,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资本在中国的原始积累过程以及权力与货币的共犯关系造成的“原罪”。他们的成功故事具有共同特征,这就是借助金融诈术来获得巨额资金,借助暴力杠杆来垄断交易市场。这样的发展模式与亚当.斯密所设想的以土地、劳动及勤奋生产和合法经营为坚固基础,具有道德情操的“市民资本主义”体制风马牛不相及,而更接近马克斯.韦伯揭示的那种冒险的、缺德的“贱民资本主义”类型。

  不言而喻,连卓钊式的商人们持有赌博的经济观。他们都在强权的政府、投机的金融、买空卖空的商业以及难以监管的海外交易犬牙交错的地方,通过货币的来回操作而使自己的身价巨幅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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