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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日向WTO诉中国稀土出口限制是无理强求 | |
http://www.CRNTT.com 2012-07-05 08:07:48 |
双重标准的无理强求 文章称,美欧发达国家和中国在原材料出口问题上的分歧在几年前就已产生。早在2009年,欧盟、美国和墨西哥就先后将中国的原材料出口限制政策告上WTO,所列举的原材料包括铝土、焦炭、萤石、镁、锰、硅铁、硅化碳、黄磷和锌共9种;而2012年1月30日WTO的最后裁定结果认为中国限制这9种原材料的出口违反了国际贸易规则。这一裁定无异于一剂“强心针”,大大鼓励了发达国家进一步对中国稀土的出口限制措施提起诉讼;同时,“前车之鉴”也给中国蒙上了一层灰色的无形阴影,相当多的舆论都认为这次稀土争端中国败诉的概率将更大。 无论WTO最终的裁决结果如何,欧美日就中国稀土出口限制向WTO提起诉讼的行为是一种双重标准的无理强求,是“己所不欲却施于人”的逻辑谬误。 中国出于保护环境和资源的考虑对稀土的开采、生产和出口进行管理与限制是合情合理的。世界各国的稀土储量中,中国约占36%、俄罗斯占19%、美国占13%、澳大利亚占5%以及印度占3%,然而中国的稀土出口却占了世界总出口的近96%。美国和俄罗斯等国家不仅不出口,甚至不生产,完全依靠从中国进口来满足其国内需求。究其原因,稀土是一种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并且开采过程会对环境造成损害,这些国家基于资源可持续和环境保护的考虑,基本不开发稀土资源。 回顾中国在过去几十年中对稀土开采的态度与做法,全然没有考虑环境成本,以及未来的资源可持续利用。不加任何管理地滥开采乱生产,不仅对环境和居民健康造成了不利影响,还形成了供大于求的过度竞争市场环境,以极低廉的价格供应国内外市场,出现了“金子只卖白菜价”的局面。近年来,中国出于保护环境和资源的目的,效仿其他国家的做法,对稀土的开采、生产和出口进行管理与限制,这些措施是完全合乎情理的。但一些发达国家因为受到稀土进口价格大幅上涨的冲击就挑起事端,一方面在保护着本国的稀土资源,另一方面却又指责中国,这完全是对人对己双重标准的做法,将“己所不欲”施于中国。 另一方面,中国在节能减排和全球气候和环境改善上被反覆要求更多的措施和承诺,但在稀土问题上又不顾中国防止污染和减少排放的需求,这是明显矛盾和不合逻辑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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