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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民间金融业国民待遇

http://www.CRNTT.com   2012-03-29 08:07:30  


在快速推进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过程中,民间资本发展和民间金融体系的建设需要不断深化改革。
  中评社北京3月29日讯/打破金融业的国有资本垄断,放低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门槛,是近期关于金融领域改革最多的建议。实际上,随着多年的推进,民间资本已经开始进入金融行业。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09年民间资本允许成立小额金融信贷公司。截至2011年11月,小额贷款公司已经超过4000家。加上担保公司和一些投资公司,民间资本成立的金融机构可能已经超万家,资金规模可能已达数万亿元。

  中国证券报发表银河证券首席总裁顾问左小蕾文章认为,在快速推进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过程中,民间资本发展和民间金融体系的建设需要不断深化改革。

  首先,要给予优秀的民资金融机构更大的发展空间。在全国数以万计的民间金融机构和数千家小额金融公司之中,有着不少优秀的公司。这些公司在缓解小微企业的资金困难,支持创业创新企业,扶持个体就业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有些还创造了非常好的运营模式,保证了几乎为零的坏账率。但是,这些民间金融机构受制于不能吸储的约束,不能扩大信贷规模,不能让更大范围的小微企业受惠,严重制约民间金融机构本身发展。

  当前所谓村镇银行的门槛实际上是优秀小额信贷公司升格成银行的障碍。20%相对控股的银行股本要求,使得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很难诞生,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面临制度性障碍。

  建议相关方面对民间金融机构尽快进行全面梳理,对于优秀的民间金融机构,要给予更大的发展机会。比如允许这些机构以较低利率从中央银行再贷款,使得民间金融机构在对小微企业扩大信贷规模的同时能降低信贷利率,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的信贷成本。我们最希望推动的是,相关部门尽快放低银行准入的门槛,允许优秀的民间小额信贷公司升格成为民营社区银行,为以国有资本为主的银行业注入更大的活力。银行业已经对外开放多年,现在已经到了对内开放的时候,民间资本应该获得“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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