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社论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29岁“温州版吴英”玩转10亿巨资之谜

http://www.CRNTT.com   2011-11-04 11:56:39  


 
资金去向依然不明

  在9月20日晚被刑事拘留前,施晓洁曾被债主控制多日。其间,施晓洁曾被迫从中国农业银行温州市分行营业部的保险柜里,取出大量资金往来方面的单据。其中包括不少以施晓洁为“信息保密人”的《保证函协议》。

  其中一份《保证函协议》显示,保证人同意为:1. 温州龙建建设有限公司,2. 浙江安帝力消防电子有限公司,3. 温州市易普实业有限公司,4. 浙江瓯越交通建设游戏公司。在2010年7月10日-2011年7月10日期间所融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每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融资债券、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券的费用。保证人承诺,在每笔融资期间做好安全信息回顾,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保证人自愿承担责任。在融资期间内与借款人双方做好一切保密,双方不得透露每笔业务融资情况。

  底下为保证人某某(据称为相关银行负责人)及信息保密人施晓洁的签名及手印。其他《保证函协议》的内容基本相同,且签署的时间都为2010年,只有所涉公司及担保日期存在差异。

  如另一份协议涉及浙江恒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星奥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神力集团有限公司3家公司,担保时间为2010年5月15日起一年。

  一份协议涉及温州市永联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温州市华晨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温州龙建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大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温州采依股份有限公司5家企业。担保时间为2010年9月8日起一年。

  一份协议涉及温州诚石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鑫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天力有限公司、温州星际集团有限公司、姜扬铸钢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响宇物资有限公司6家企业,担保时间为2010年10月13日起一年。

  如果没有意外,《保证函协议》提到的这些公司,都从施晓洁处进行过资金拆借。

  曾向施晓洁借款1000万元的温州大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他跟施晓洁本来就认识,2010年10月份借了980万元(借条上写1000万,20万元差额为利息),不到一个月就还了,此后再没借过。

  但包括浙江瓯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在内的一些借款人,不承认曾向施晓洁借钱。“你说我们借过钱,拿借条来。”浙江瓯越的一位负责人说。

  虽然目前尚无法查实有多少公司和个人曾向施晓洁借款,但以施晓洁月息3分至7分的高额融资成本,要想通过放高利贷赚钱,显然难度极大。

  而据永嘉县公安局一位副局长介绍,施晓洁的资金去向涉及几百张银行卡,要查证具体的去向十分困难。

  时代周报记者掌握的一些资金进出单据显示,除刘晓颂的几个司机外,施晓洁及同案人员掌握的银行账户,还包括郑勇、陆恩俊、李筱萍、郑光荣、林玉仙、林玉香、苏秀莲、曾学弟、陈泉博、赵娜、王金林、蔡仕克、瞿晓雷等。其中郑勇为温州市瓯海区黄屿村人,1970年出生;陆恩俊为温州市鹿城区上田村人,1987年出生。两人同为温州市勇之辉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东。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与刘晓颂为法人代表的温州铭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同在华盟商务广场,并且成立时间只相差10天。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其中郑勇持股51%, 陆恩俊持股49%。

  郑勇还曾是温州市企发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负责人,2010年9月8日已经解散。郑勇与刘晓颂的一位姐姐关系亲密,施晓洁、刘晓颂落网后,郑勇亦被永嘉警方控制,后取保候审。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