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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王室:“稳定之锚”如何炼成

http://www.CRNTT.com   2011-10-12 10:50:38  


 
  以沙特为例,作为政教合一的君主制国家,其合法性来源既包括沙特家族建立现代国家带来的合法性,也包括宗教合法性。1744年,伊本.沙特与瓦哈比派创始人阿卜杜.瓦哈卜结盟,沙特王室与瓦哈比派形成共生共荣的关系,瓦哈比派教义成为沙特的官方宗教。王室与代表瓦哈比教派的宗教学者(乌莱玛)委员会,分别掌管行政和宗教。然而,“乌莱玛”对政治的影响也十分有限,成为王室增加合法性的工具。1990年,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后,“乌莱玛”对是否邀请外国军队进入沙特产生分歧。为掩盖分歧,沙特官方电视台3天后才向全国公布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的新闻。最终,反对驻军的“乌莱玛”被压制,支持王室的“乌莱玛”发布一条“法特瓦”(宗教判令),宣布外国驻军沙特符合伊斯兰教法。

  其次,阿拉伯君主国独特的经济模式构成王室统治的经济基础。伊朗学者马赫达维于1970 年提出“地租型国家”的概念。他认为石油收入的“地租性”使产油国成为“地租型国家”。在海湾产油国,由于石油收入由国家控制,政府拥有足够的财政资源而无需依靠税收维持政府运转,也无需接受公民监督和质询。不仅如此,政府还有能力向公民提供高福利,扮演“施与者”的角色。美国学者鲁西安尼把国家分为“分配型国家”和“生产型国家”,他认为,“40%以上的收入来源于石油或外部资源,而且开支占GDP 的相当比例的国家是分配型国家”。阿拉伯君主国基本上都属于分配型国家,即使摩洛哥、约旦等石油资源贫乏的国家,也依赖磷酸盐、旅游、侨汇等同样具有地租性的收入。大量的石油收入使中东产油国无需依赖税收便可维持政府运转。许多产油的阿拉伯君主国不对公民征税,甚至根本不设税务部门,形成“不纳税,无代表”的现象。

  在这次动乱中,富裕的海湾君主国在应对民众要求方面,显得底气十足。作为“分配型国家”,高涨的油价使它们可以拿出大笔石油美元分配给民众,平息民怨。科威特是第一个“破财免灾”的国家,王室拿出2.3亿第纳尔(约合8.4亿美元),向全体国民免费发放14个月的食品供应券。巴林王室向每户居民发放1000第纳尔(约合2650美元)。最大的礼包是沙特王室送出的,2月18日,在国外治病归来的阿卜杜拉国王发表电视讲话,向国民送出总额达1300亿美元的“大礼包”。国王在讲话中不无自豪地表示,沙特政府拥有4500亿美元的可支配现金,拟将其用于改善民生。

  再次,部落等原生态组织维系王室统治。在君主制阿拉伯国家,部落在政治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一些西方学者甚至把海湾阿拉伯国家称为“挂国旗的部落”(tribes with flags)。摩洛哥学者贾比里指出:“沙特家族统治建立和得以延续的三大因素是部落、战利品和信仰。其中部落是沙特政治制度的核心,战利品分配是沙特王室统治的政治经济学特征,而信仰则为家族统治提供了合法性。”约旦王室也仰仗约旦河东岸部落维持统治。中东动乱刚起,势力强大的东部部落便向巴勒斯坦裔的拉尼娅王后发起猛烈抨击。阿卜杜拉二世为安抚部落势力,任命来自东部部落的巴希特为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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