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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论坛:辛亥百年与两岸关系

http://www.CRNTT.com   2011-05-28 00:31:25  


 
  因此,我们在这个问题上要有一个新的诠释,我认为应该把两岸依然定位处于“内战”状态,但强调现在是“政治内战”,不是“军事内战”;只要两岸仍承认,事实上也不得不承认,君不见两岸在国际社会,在外事领域的斗争吗?既处于“内战”的延续状态,就不需要再讲“一个中国”,因为“内战”就是指一个国家内部的战争,否则就不叫做“内战”。因此,大陆应该有一个新的诠释来包装“一个中国”,不然国民党真的无路可走了。

  如果内战还在延续,那么北京应该怎么看“中华民国”?我觉北京应该按照时间段来区分,前面40年,“中华民国”当然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甚至在1971年以前的60年,“中华民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北京应该至少承认到1971年为止。1971年以后,北京可以说“中华民国政府”是中国的一个偏安政权;等到胡锦涛讲话,称两岸统一不是“主权”与“领土”的再造,而是政权统一等等。这个时候,在还没有统一之前,“中华民国政府”可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底下的一个特区。

  讲到特区,大家一定很不高兴。我的看法是,两岸可以互为特区,如果“中华民国”还有中国的企图,那在台北的“中华民国政府”是“中央政府”,而大陆是我们的特区,我们不承认我是北京的“特区”,北京也不承认池是台北的“特区”,但在自己的法律上对方只能是我的“特区政府”。如果我们把大陆看成是一个特区,那我的法律规定就是,我政府官员如何与北京官员交往,如何打交道,两岸才能从现实面体现互不承认,又互不否认,即互不承认为“中央政府”,但互不否认为“特区”政府,两岸的政府官员可以互相见面,而且是以本来头衔见面,这就是尊重,如此才能表现相互尊重对方的存在,又不违背“一个中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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