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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学术不端争议复旦立了个样板

http://www.CRNTT.com   2011-01-14 10:06:13  


知名学者、上海大学教授朱学勤被指博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在沉寂数月之后重新进入公众视线
  中评社北京1月14日讯/“学术管理严重缺位,才导致正常的学术评价,变为媒体评价、司法评价,使学术问题和道德问题、法律问题混为一谈。‘动机论’、‘阴谋论’等论调甚嚣尘上,学术变为‘打骂学术’、‘拳头学术’。朱学勤先生这一事件的句点,对于建立学术不端治理的长效机制而言,却只是起点…”。《新京报》今日登载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的评论文章“处理学术不端争议复旦立了个样板”,原文如下:

  据报道,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1月12日晚公布了对知名学者朱学勤博士论文涉嫌抄袭的调查结论,认为朱文中涉嫌抄袭而被举报的部分内容,在学术规范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但“对其剽窃抄袭的指控不能成立”。

  去年7月,有网友发帖指出,朱学勤2003年再版博士论文有抄袭、剽窃。随后朱学勤致函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要求“启动调查机制,辨明是非,还我清白”。现在,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给出调查结果,为这一事件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朱学勤先生通过这一独立调查,“洗脱”了自己身上的“剽窃嫌疑”,而复旦大学也以独立的学术调查,维护了博士学位的尊严。

  这一“圆满”,不是指结果对朱学勤先生“有利”就圆满,“不利”就不圆满。对任何学术不端质疑、争议的调查,都有可能得到“是”和“否”两种结果,而不管哪种结果,其实都是对当事人和当事人所在机构负责任的做法。因为如果没有调查,当事人和所在机构,就一直难以摆脱嫌疑,将生活在嫌疑的阴影之下。

  但这个基本的道理,在当前的学术界,却未达成共识。更普遍的做法是,针对学术不端的检举、质疑,当事人和所在机构,采取“三不”态度:不知情、不调查、不处理。

  目前,针对学术不端的处理,大致有两条路径。一是举报者费尽周折,在网上发帖,以引起媒体关注,媒体加以报道,通过舆论向当事人和相关机构施压,使相关机构启动调查,而如果相关机构不调查,也毫无办法;二是经过多番较量之后,举报人和当事人选择法律途径,但由于法院没有学术鉴定的能力,宣判也无公信力。

  从这两条路径可以看到,学术管理严重缺位,才导致正常的学术评价,变为媒体评价、司法评价,使学术问题和道德问题、法律问题混为一谈。“动机论”、“阴谋论”等论调甚嚣尘上,学术变为“打骂学术”、“拳头学术”。

  因此,朱学勤先生这一事件的句点,对于建立学术不端治理的长效机制而言,却只是起点。这一事件的处理,可以作为建立长效机制的样板。在学术不端质疑、检举出现后,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学术委员会(或者学术规范委员会),应该独立启动调查、听证,做出调查结果,并根据调查结果给出处理建议。不少人此前曾怀疑大学的学术委员会是否能公正处理,事实表明,只要处理过程公开透明,行政之手不参与学术过程,对于学术委员会的调查公正性,是可以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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