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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湾与WTO会员体签署FTA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10-06-07 08:04:11  


显然,马英九这次是被蔡英文牵着鼻子走了。
  中评社香港6月7日讯/“正如马英九在‘双英辩’中所说,两岸签署‘ECFA’后,有利台湾与东盟十国签署‘FTA’。这是因为,中国已先行与东盟十国签署了‘FTA’。按照‘胡连会’《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中所揭示的‘促进协商台湾民众关心的参与国际活动的问题’,相信北京是乐于助其一把的,就像协助台湾“卫生署”以观察员身份出席世界卫生大会一样。但至于台湾要与美国等国家签署‘FTA’,就必须等待到中国先行与之签署,并得到中国的授权之后。”澳门《新华澳报》今天登载富权的评论文章“关于台湾与WTO会员体签署FTA问题”,内容如下:

  前几天,台湾蓝绿两阵营为“台湾与各WTO会员体签署FTA”问题闹得不可开交。绿营藉着美国在台协会理事主席薄瑞光到台湾访问,了解两岸洽商“ECFA”的情况,并说了一句“美国希望能与台湾签署FTA”,及中国大陆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在回答台湾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国大陆对自己的建交国与台湾开展民间经贸往来不持异议,但坚决反对与台湾发展任何形式的官方往来,大做文章。蔡英文更是以此来批评马英九签了“ECFA”之后将会领军推动洽签“FTA”的承诺,此显然是要报在“双英辩”中辩输给马英九的一箭之仇。而马英九却沉不住气,先是说两岸签订“ECFA”后,他会亲自领军和其他国家洽谈签订“FTA”,后是向大陆喊话,要求勿阻扰台湾与其他国家签“FTA”,又在国民党中常会上表示,台湾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会员,“WTO”会员本身就有和其他会员签署“FTA”的权利,所以我们这个权利在行使当中,不再受到干扰。显然,马英九这次是被蔡英文牵着鼻子走了。

  实际上,马朝旭的回答,是一个制式的问答。其“坚决反对与台湾发展任何形式的官方往来”的说法,既有广义的解释,又有狭义的涵义。在狭义方面,当然是针对台湾记者有关“台湾与大陆即将签订ECFA,台湾方面希望这有助于台湾与其他国家商签自由贸易协定,大陆对此持何态度”的提问而作的回答,但更重要的是广义上的涵义,其“任何形式”之说,更重要的是针对政治等层面上的。其实,即使是在狭义方面,也并非完全不可能,毕竟正如马英九所言,台湾也是“WTO”的成员之一,从理论上说,当然可以与“WTO”的任何一个会员体签署类似自由贸易协议之类的协议,而不一定是“FTA”。但是,仍需遵守某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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