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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中:我为何力抗错误中国论述?

http://www.CRNTT.com   2010-02-24 00:32:53  


 
  金管会副主委李纪珠因此表示:“台湾会希望在ECFA协商市场准入时,大陆给予超越WTO承诺之外的优惠,而台湾方面则希望陆方在WTO承诺外加上一些限制或至少一些缓冲时间,以减少冲击”。换言之,台湾将希望寄托在ECFA的签署上,期盼利用ECFA为台湾拿回因为MOU(MOU又是基于WTO)而失去的不对等待遇。

  如果我们用两岸特殊关系来看这个问题,非常好处理。北京方面其实可以用“一个中国”的宪政立场来处理两岸关系,学习西德一样,给予台湾金融业国民待遇,不需要受WTO的约束,由于第三方大多与大陆有外交关系,接受“一个中国的原则,因此也没有什么理由要求比照办理。这也就是说,这个问题其实未必要靠ECFA的签署才能够解决。

  今天台湾要求签署ECFA,某种意义上只是满足了某种准用WTO规范的心理效应,因为签署之后感觉上似乎就比较可以受到国际贸易规范的保护,也比较有对等的感觉。如果大陆方面也是基于满足这样的考虑,所以要和台湾签署此一协议,我当然也不反对。但是,我们必须瞭解,基于两岸关系的特殊性,ECFA和两岸经贸关系的正常化,并不是有着必然关系,它只是为了突破WTO的限制而已。如果北京可以仿效西德自行修订《关税法》或自行订定相关法律的方式,依据宪法精神给予台湾货物免关税的特殊待遇,其实也是一样可以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真正做到把台湾同胞当成自己人民一样看待。北京如果能够有这种格局,两岸关系没有理由不往既广又深的方向大步走。

  台湾为何没有办法比照办理,理由很简单:台湾小,大陆大,台湾对中国大陆市场既有需要,也有恐惧,大陆对于两岸关系发展,政治性的目的大于台湾,这本身也是一种“不对称”。从这个角度来看,大陆没有什么好与台湾计较的。因而,北京不宜以国际规范来思考两岸关系,而应以两岸关系特殊性这个角度为两岸创造符合双方利益的特殊规范。

  “特殊关系”所延伸的两岸互动方式,等于是两岸关系“内外有别”的一种定位。两岸对外,各自依据国际社会的现有规范与他国交往,但是在两岸自行互动时,两岸可以有自己的依据与模式。在政治立场上,北京不希望两岸关系国际关系化,因此,“特殊关系”让北京赢得了立场;在经济上,“特殊关系”中“不对称”的设计,可以让台湾取得实质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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