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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抑高房价 出路在哪里

http://www.CRNTT.com   2010-02-22 10:52:20  


 
  高房价时代的政府责任

  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助推器,过热与过冷,皆对宏观经济稳定产生不利影响。过热,则产生资产泡沫,而当资产泡沫大到爆炸时,日本的情况就是前车之鉴;过冷,尽管房价会大幅度下降,但不仅房地产这个行业遭受重创,也会连带影响到金融业等一系列行业,拖累到整个国民经济的良性运转,既会让广大居民的资产严重缩水,也会导致政府财政收入大量减少,造成各方皆输的局面。因此,过热与过冷都是应该避免的。

  诚然,当前的高房价引来众多的责难,但从现实来看,从宏观经济的稳定考虑,将高房价一味地打压下去并不可取;再者,从各国经济的发展历程看,房地产市场的价格走高与GDP的增长往往是正向的,鲜见有房地产市场的价格走低而GDP却是增长的情况。所以,目前可行的办法是平抑房价,不至于让房价过快增长。

  经验证明,对房地产这种事关民生的特殊商品,仅靠市场力量很难使房价达到合理水平的情况下,除需要政府进行宏观调控、防止房价过度上涨外,更重要的是,政府应从构建和谐社会角度出发,遵循“人人有房住”而非“人人有房产”的目标,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

  其实,从1998年房改以来到现在,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住房保障制度的政策文件,在“十五”和“十一五”规划中,对此也有专门的论述。客观上看,虽然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满足了一部分人的住房需求,但效果还不够理想。究其原因,恐怕与一些地方政府重经济、轻民生的片面政绩观有很大关系。在这种政绩观下,土地出让价越高,政府收入就越多,房地产炒得越火,GDP增长就越快,而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却因产生的经济效益有限而被忽视。

  房地产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深化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是广大社会成员共享经济增长成果的重要途径,它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调节社会贫富差距以及实现社会公平都具有积极的意义,这也正是各级政府的责任所在。而落实这种责任,不仅需要各级政府树立重视民生的政绩观,更需要各级政府提高实施住房保障制度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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