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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黑 何需假新闻掩护?

http://www.CRNTT.com   2010-01-23 10:12:31  


蔡定剑教授
  中评社北京1月23日讯/上海《东方早报》1月22日登载笑蜀文章“依法执法何需假新闻掩护?”,作者表示,“打黑我举手双手赞成”,“但打黑不能破坏法治秩序而只能促进法治体系的逐步完善。以破坏法治为手段从事所谓打黑,这会比黑社会对公众的挑战更大……如果重庆打黑完全符合法治原则,执法确实正当严谨,那么需要那么多假新闻的炮火来掩护么?公权力炮制的假新闻的背后,到底有着怎样的不能公开的内幕?”文章内容如下:

  前日收到中国政法大学蔡定剑教授手机短信,看得出来蔡教授很气愤:你怎么把那样的记者介绍给我?现在一些媒体的素质怎么这么差?

  事情是这样的,前段时间,重庆当地媒体一个青年评论员希望我把蔡教授介绍给他,他要就李庄案对蔡教授做的电话采访。那个青年评论员我认识,重庆媒体我信不过,但那个评论员我是有把握的。我就同意了。哪知道会闹到今天这步田地。

  进一步了解事实后,我认为蔡教授的愤怒是有道理的。蔡教授指控说,他们完全按自己的需要,对我断章取义,从根本上歪曲了我的意思。从蔡教授提供的文本记录来看确乎如此,他本来主要是强调,律师的执业权不只是律师的权利,而是所有当事人即所有公民的权利,律师的执业权不保,则好人被坑害的事情就无法最大限度遏制,所有公民都会受到潜在威胁。所以律师执业权必须得到充分保障,当下主要矛盾就是律师执业权亟待保障却得不到有效保障。当然,他也补充说,跟所有行业都有自己行业的问题一样,律师业也有自己的问题。但是重庆那家媒体把蔡教授呼吁律师执业权的声音完全扼杀,而把蔡教授的补充做主流,无限放大。于是对律师执业权的强调在见报时就变成了蔡教授对律师一边倒的谴责。如此强加于人,显然是在把蔡教授当枪使,纯粹政治利用,是可忍孰不可忍,难怪蔡教授要视为奇耻大辱而勃然大怒。

  其实这不是孤案。重庆所谓打黑过程,几乎就是一个假新闻满天飞的过程。最著名的,也是重庆当局最得意的假新闻,就是《中国青年报》郑琳以她的记者名头发出的那篇重庆警方炮制的通稿,那篇通稿已经把郑琳钉上了历史耻辱柱,相信以后郑琳会付出法律上的代价。放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蔡教授的遭遇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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