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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地 楼市之病根

http://www.CRNTT.com   2009-11-04 10:25:25  


  中评社北京11月4日讯/近日,央视曝光了北京市中心一幅宝地,居然被捂了近4年。这块被称为2006年第一拍的工体4号地,当初按照土地出让合同,本该于2006年9月20日前开工,2008年3月31日前竣工。可至今仍然还是一个大坑。2006年初,此区域住宅价格约为16000元每平方米,目前已翻了一倍以上。转手之间,高差价就被收入囊中。

  东方早报刊登房产研究人士杨红旭文章称,在房地产投资圈内,有这样一种说法:建房子的没开发房子的利润高,开发房子的没有投资房子的回报率高,而投资房产的,又赶不上炒地皮的来得暴利。从成本构成分析,土地是房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况且,近几年全国地价上涨幅度总体上明显大于房价,从这点上看,地价是推高房价的重要因素。

  2003年房地产调控以来,中国的土地管理越来越严,中央文件曾多次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制度。然而,落实起来却困难重重。2005年,著名的调控政策“国八条”曾明确规定: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后来又追加处罚力度:1年不开工按土地出让金的20%进行罚款。

  北京盈科地块闲置近4年,却无人过问。另外,国家法律是不允许随意转让土地的。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规定: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挖个大坑“装开工”,几年后把项目卖掉,实质是倒地皮。这已属于违法行为了。

  文章指出,这种行为的恶劣影响反映在诸多方面。一是扰乱了市场秩序,纵容不良企业;二是浪费土地资源,众所周知中国人多地少,城镇建设用地更紧张;三是炒地皮直接推高房价,日本的历史教训是,土地市场投机成风,必然吹出房价泡沫;四是大量土地闲置,人为压制了住宅供应,导致市场供求失衡;五是违法不究,等于鼓励官商勾结,部分地方官员对囤地不闻不问,极有可能参与过灰色交易。

  对此该怎么办?除了严格执法外,并无上策。今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已下发几个相关通知,但愿能在打击囤地上真正“硬起来”。税务部门也不能有税不征,2007年初就喊着要按四级累进制征收土地增值税,直把开发商吓出一身冷汗——谁知虚惊一场,至今都没落实。2008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对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同样是至今没见影踪。

  囤地行为不除,楼市实难清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