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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中美船只摩擦背后的事实和担忧

http://www.CRNTT.com   2009-03-13 07:04:04  


两艘中国渔船挡在美军测量船前面
  中评社北京3月13日讯/《纵横周刊》日前登载安替文章“南海中美船只摩擦罗生门背后的事实和担忧”,文章说,这一事件中,毕竟美方这种派军船开到别国门口去刺探情报,再不违背国际法也理亏。此事是美国军方鹰派利用南海事情试图挑起中美政府矛盾,这大概是最有可能的解释。全文如下:

  美国时间3月9日上午,美国五角大楼突然发布消息,声称美国海军情报船无敌(Impeccable)在南海公海处遭遇一艘中国情报船和一艘海事局渔业监督船、一艘国家海洋水文监督船和两艘小型挂着中国国旗的渔船的围堵和骚扰。事发海南岛之南65海里外,连续几天以来,中国船只一直要求“无敌号”离开该水域,周日(3月8日)两艘中国渔船逼近,当美船员用高压水龙头喷射阻挡渔船的时候,渔船继续靠近到了几米的地步,甚至有船员“脱至内衣”。美国政府已向中国使馆提出交涉,美国国务院也发表声明,希望中国能遵守国际法。 

  3月10日,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反驳美国毫无道理的指控,认为是美国海军情报船非法在中国专属经济区活动,中国政府有权驱离。 

  此事立刻引起全球媒体关注,虽然中美两国有罗生门般的叙述,但一些基本事实却是很容易得到证明的:首先,此事几乎是2001年南海撞机事件的船只版。2001年王伟等驾驶飞机驱离美国侦察机EP-3,但不幸遇难,最后EP-3被迫降落海南岛。事发地距离海南岛东南60海里。周日此次中美军船摩擦事件,发生在海南岛以南65海里处,两次事发地都超过了12海里领海范畴,但却在200海里专属经济区范畴之内。《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领海是国家主权范围,专属经济区提供该国经济和能源开发。 

  虽然美国幷未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一直对该公约进行窄义解读,一直认为他国的专属经济区就是国际公海,可以供美军进行情报搜索工作。中国是该公约的签署国,在两次中美摩擦事件中,都对公约进行宽义解读,认为他国在中国专属经济区内,只能做合乎国际法的行为,不能滥用自由,不可以在专属经济区进行对中国主权有危害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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