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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香港普通法制度的保持与兼容

http://www.CRNTT.com   2023-03-19 00:24:04  


 
  2022年12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国安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释法,非常及时,为香港特区处理国安法案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并为完善国安法执行机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指引。这次“人大释法”,明确了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承担的法定职责,明确了香港特区法院在审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中应当遵循的法定程序,明确了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在处理国安法案件中,对不具有香港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是否可以担任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认定职权。相信今后此类的冲突和难题还会发生,而追求程序公义和依法断案正是两地共同信奉的法治理念。

  法的生命力在于其社会适应力。香港国安法引入了一些新的做法,如驻港国安公署直接管辖权、律政司长程序介入权、香港国安委决定不受司法覆核、以及指定法官制度、不得保释原则等,这些规定与香港原有法律包括普通法有很大的差异。如何使香港国安法有效实施,需要在执法、司法和立法上继续跟进。一方面,在香港国安法实施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应提高对“一国两制”的认知,以及对国安法规范的理解;另一方面,香港立法会也需要结合原有法例及普通法原则,包括参考其他司法管辖区相关法律,积极推进基本法第23条立法以及相关法例的修改,以完善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律体系。

  依托“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香港普通法制度具有宽广的发展空间。

  1、保持普通法传统的香港法治名片,有助于维系香港国际化角色的功能。回归以来,香港法官任用制度运作良好,继续优化法官推荐和法官聘用制度,有助于提升香港法院的国际认受度。其中也包括海外非常任法官的留任制度等。吸收其他普通法地区的优秀法官,体现合议庭的最佳组合,是香港司法获得国际社会高度认可的重要因素之一。2022年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HCCH)亚太区域办事处在港设立十周年。这个作为解决国际民事和商事冲突的重要组织,选择继续落户香港,表明国际社会对香港法治抱有充分信心。普通法的多元和兼容度,有助于巩固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中心的地位,也是香港继续保持其国际金融中心的法治保障。

  2、优化普通法为基础的法治环境,有助于发挥其法律“超级联系人”作用。普通法的独特功能可以体现于多个平台和法域。如在香港与内地的不同法域之间,可以积极推进司法协助,在处理法律冲突、推进协调和保持衔接上不断完善;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可以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管理体系的法治水平,创新大湾区法治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国际交往和合作中,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香港普通法可以为不同法系国家的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对接和争议处理的法律服务。总之,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中,香港可以在法治领域更加主动地发挥“超级联系人”的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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