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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佳语中评:爱国队伍需顶层设计

http://www.CRNTT.com   2021-03-14 00:02:08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荣休讲座教授刘兆佳(中评社资料图)
  中评社香港3月14日电(记者 沈而忱 林艳)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荣休讲座教授刘兆佳日前接受中评社记者访问,对选举制度完善、爱国力量建设、反对派出路等问题做出剖析。

  刘兆佳提到,已经颁布施行的《香港国安法》、正在处理的宣誓制度完善,以及即将进行的选举制度完善,这三项行动可以全面改变香港的政治局面,将“反中乱港”分子排除出香港的管治架构。另一方面,完善选举制度能够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障“爱国者治港”的落实,亦在香港社会形成一种氛围,让爱国爱港阵营得以扩大与强化,让香港的行政主导的政制运行得更为顺畅,更有利于香港推进各项政策以解决深层次矛盾,促进香港的繁荣稳定。

  刘兆佳认为,完善选举制度体现了中央拨乱反正,将香港的“一国两制”重新纳入正确轨道的勇气及承担。改革势必会在香港引起部分反弹,亦将引起外部势力对香港的插手与打击,损害中国在国际上的声誉。中央必然对此有所预料,但没有因此而退缩,这表明中央下定决心、不惜代价,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政治定力及决断力。

  《决定》提到,设立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体现社会整体利益的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负责选举行政长官候任人、立法会部分议员,以及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等事宜。对此,刘兆佳分析道,完善选举制度是中央拨乱反正,重塑香港政治大局的重大手段,其中的核心就是选举委员会的改革。《决定》扩大了选委会规模、增加它的权力,以此去改变整个选举制度,以达到“爱国者治港”的整体目标。

  一方面,增加选委会人数以及调整组别,加入更多爱国者,由此能产生忠诚爱国的行政长官。另一方面,由选委会提名立法会,保证了立法会议员以爱国者为主体。通过增加选举委员会的职能,确保了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爱国者主导,改善了行政立法关系。在新制度下,行政立法既相互制衡又相互配合,共同推动香港改革与发展。选委会作为行政及立法机关的监督者,亦可令两者即使有摩擦也不至失控。

  增强爱国者队伍建设是长期目标

  刘兆佳对香港爱国力量的现状做出剖析。爱国者未能实现全面治港,爱国力量相对薄弱,代表性不足,战斗力有限,令内外敌对势力有机可乘。另外,爱国者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亦有不足,包括话语权方面、选举方面、教育领域、媒体领域等。落实“爱国者治港”后,特区政府及爱国爱港阵营必须思考如何加强爱国者队伍的建设,强化爱国者队伍的团结,令爱国者在社会上和政治上都担当主导角色,令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能够在爱国者的主导下更好地协调工作,推动香港的发展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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