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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院判词引用释法 4人就职宣誓无效 | |
http://www.CRNTT.com 2017-07-15 00:17:37 |
刘小丽:无意传达立法会誓言的承诺 对于刘小丽的宣誓,法官区庆祥指她把誓词的每字拆散、相隔6秒才读出1字,客观上表达出她无意传达立法会誓言的内容和承诺中所包含的意义,其宣誓过程中所持的态度和所用的方式清楚表示她无意履行立法会誓言所订明的责任。 区庆祥亦同意原告人的陈词,即认为刘的行为客观上清楚显示她并非真正和忠诚地作出承诺,亦不会致力拥护、遵守及履行立法会誓言中所表明的责任。 此外,区庆祥在判词中还提到,刘小丽在宣誓前后加插内容,违反有关宣誓的严格形式和内容规定,有意在宣誓过程中把一些誓言以外的言词信息作为誓言的一部分传递开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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