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转型的希望寄托在科技创新上 | |
http://www.CRNTT.com 2016-06-04 07:47:56 |
上海证券报发表宏观经济评论人周子勋文章表示,在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时点上,科技创新已被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有学者称,中国经济要从“科兹纳型套利经济”转为以发明创造为主导的“熊比特型创新经济 ”。今天,科技创新已成中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工业体系升级的重要推手之一,是未来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向中高端水平迈进的支撑所在;也是众多企业摆脱产能过剩压力、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方式之一。无论国内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产能过剩高压下的实体经济经营困难,还是高端装备制造业走出国门,以科技创新引领的产业结构升级时不我待。 看近期高层的屡次表态,十八大提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正一步步进入落实阶段。《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明确了“三步走”战略目标: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2030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2050年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 文章称,不可否认,中国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和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等方面成效卓著。作为衡量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指标大幅提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报告显示,中国研发支出占全球研发支出总额的20%,超过欧盟和日本 ,升至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的28%。中国研发支出超过75%来自企业。亚开行公布的《2015年亚洲经济一体化报告》显示,中国在亚洲的医疗器械、飞机和电信设备等高科技产品的出口中所占份额,已从2000年的9.4%升至2014年的43.7%;而日本2014年所占份额则从2000年的25.5%下滑至7.7%。这一转变,标志中国在寻求向制造业价值链上端移动的道路上,在促进创新和科技成为经济主要引擎上有了长足进步。 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创新往往形成新的生产力。以机器人为例,这是衡量现代科技和高端制造业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抢占智能社会发展先机的战略领域。比如,机器人被视为创新驱动战略在产业上的具体体现。据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专家介绍,“十三五”发展规划将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一起,构成中国机器人产业的发展蓝图。这将推动更多的地方把机器人产业作为发展的重点产业,甚至成为一个产业投资热潮。到2020年,中国工业机器人年销量将达到15万台,保有量达80万台;到2025年,工业机器人年销量将达26万台,保有量达180万台。“十三五”末,中国机器人产业集群产值有望突破千亿。 文章指出,同时也应看到,中国当前的创新创业,多数是商业模式的创新,而缺少硬科技创新。本应充当经济科技创新主力的大学、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实际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据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援引《德温特世界专利索引数据库》的数据,2014年在中国公开的授权发明专利约22.97万件,其中机构(个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数约为16.3万件。高等学校获得约3.81万件授权发明专利,占总数的23.4%;研究机构获得约1.36万件授权发明专利,占比8.32%;企业获得约9.23万件授权发明专利,占比56.65%。如从历史角度比较,2000年至2013年,中国高校平均每年获得1.13万件授权发明专利,研究机构平均每年获得0.44万件,公司和企业年均获得5.24万件授权发明专利。公司和企业在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优势越来越突出,高校和研究机构则变化幅度并不显着,存在明显“短板”。这凸显了科技和产业的“两张皮”问题。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副主任张虎则说:“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我们常常碰到一些问题,最典型的就是,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研发成果过于前沿,企业在当下用不上;国内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很多技术难题,高校和科研院所又不愿意去做。”这无疑是阻碍科技创新成为中国经济发展重要引擎的严重瓶颈。目前被视为科技创新重要保证的美国“拜杜法案”,之所以能实现其“必须将新技术以某种方式转移给公众并加以广泛应用,同时这种方式必须具有较高的效率”目标,就在于使私人部门享有联邦资助科研成果的专利权成为可能。“拜杜法案”的成功之处在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为政府、科研机构、产业界三方合作,共同致力于政府资助研发成果的商业运用提供了有效的制度激励,从而产生了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强大动力,使得美国在全球竞争中能继续维持技术优势。而中国的大学至今缺乏真正有效的企业与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通道,而大学及背后的行政管理机构对市场化又心存抵触,加上评价体系单一,遂使产研结合实现创新驱动的理想,只能是“看起来很美”。因此,如何实现企业家与科学家的最优结合,是中国实现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巨大挑战。 文章认为,激励创新热情,引领全社会构建适于创新的环境是基本的条件。这需要进一步简政放权,防止好项目被政府审批、官僚体系拖垮、拖死;还要求提供创新公共服务,既可通过自身建设服务团队,也可选择与社会专业服务机构合作。当企业面临非技术困难,诸如跑审批流程、面对政策及融资等信息的咨询问题时,企业能很方便地获得相关服务;当然,要建立更规范可行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试点建设知识产权服务平台,重点建立科技发明披露、商业价值评估、专利设计申报、专利市场营销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制等,着眼于保护科技创新成果;而最关键的一点,是提供相对完善的投融资体系,化解初创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之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