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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慧来:中国依法治国的破题与难题

http://www.CRNTT.com   2014-12-02 11:28:58  


  中评社北京12月2日讯/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明确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有法必依;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公正司法;继续推进反腐制度设计,规范约束权力运行等六项任务。这个决定意味着依法治国在中国正式破题。

  从客观现实来看,今日中国推进依法治国既有必要,又有可能。其一,社会经济治理呼唤法治,依法治国的推进极为必要。经过快速发展的30多年,中国已经进入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相互深度交织的阶段,社会分化与利益多元化的格局已然形成。在解决日益增多的社会矛盾和利益纷争上,以人治为本质特征、以强力维稳为具体形式的社会治理模式难以为继。在2011年左右的几年时间里,中国用于国内安全事务支出的费用超过军费,但仍然陷入“越维稳越不稳”的恶性循环。

  强力维稳的社会治理方式与法治相悖,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产生了严重破坏。在征地开发、房屋拆迁和环境保护等领域,广大民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成本高昂,却效果极差。在某种意义上,当下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而是人民日益增长的权益保障的需要,与滞后的法治建设之间的矛盾。多年来,虽然中央政府做了巨大努力,但人权的保障维护仍然不尽人意,极大影响了中国的国家形象。

  从治理腐败的角度看,法治更是迫在眉睫。世界的现代化历史表明,经济快速发展期与社会转型期,是腐败高发易发的两个阶段,中国正处在这个节点上。中共十八大之后的反腐斗争固然硕果累累,也凸显了当下中国社会腐败的严重程度;要从根本上遏制和预防腐败大面积的产生,非推动和加强法治建设不可。透明国际多年持续发布的“全球清廉指数”报告表明,在某种程度上,清廉与否无关民主,但关乎法治;法治程度越高,清廉指数越高,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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