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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达:法治中国为何再成“重大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14-08-15 09:21:09  


 
  但经过30年大发展之后,各级官员的腐败滥权问题愈演愈烈,如再不采取断然措施,就可能导致亡党亡国。近年以来,中国高层反覆强调“权力要在阳光下运行”,但实际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最近所揭出的各种腐败大案,其主要特点就是作案者有权有势,无法无天,肆意妄为。不错,许多人并非一开始就是所谓“坏人”,但随着权力膨胀,法制无力和缺乏监督,乃逐步走向腐败滥权。这也就证明,正确的发展路线,还必须有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加以保障。

  但在中国有效推进法治建设绝非易事。譬如有学者曾呼吁,先把1982年制定的宪法(2004年修订本)落实执行到实处。也就是要求把宪法真正放到至高无上的位置,形成独立综合框架,由其统领和规范国家、政府、党派、企业、军队和人民的一切行为及活动。但实践表明,中国于此目标还有不小距离,也就是说对自己制定的宪法,尚难以完全兑现。

  包括将要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新举措估计也很难实现法治的一步到位。但只要把握住法治中国这一基本发展方向,树立法治可以加强而非削弱自己能力的正确观念,同时在某些现实可行的领域率先做出具体试验操作,也将是难得可贵和值得赞赏的。

  在现实条件下,中国的法治建设突破至少在三个方面大有可为。首先,实施国家各部委、省市区县主要负责官员,定期向相对级别人大常委会述职和听证制度,过程完全公开,并允许媒体采访与电视转播。这样做有利于从法律上完善加强人大常委会对政府施政的监督和鞭策,也有利于转变各级官员“唯上”的心态,提高科学执政与管理的质量。

  第二,为确保“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内职务应逐步减少上级直接任命,加强党内选举,程序透明,提拔真正人才。不必动辄把自己搞得像“地下党”一样神秘。只有光明正大才能培养真正的自信,并赢得人民信任。

  第三,官员财产公示和舆论监督。这是一个老话题,现在应该有勇气加以实施。这对遏制腐败凶猛势头,建立“执政为民”价值观,具有关键的意义。在舆论公开监督政治还有一定实施难度的情况下,可以先放开对政府及其主要官员经济活动的监督。

  作者是在美国的国际文化战略研究和咨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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