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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路径应从两方面入手 | |
http://www.CRNTT.com 2014-02-26 09:14:42 |
证券日报发表中国社科院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叶扬文章认为,这主要是对政府与市场间关系的错误理解,这种错误理念也是当前阻碍国有企业改革最根本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对以下三个问题有正确的认识:一是国有企业是否需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二是部分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是否能由非国有企业提供;三是公用事业类国有企业是否需要设立董事会。 首先,国有企业应该逐步从竞争性领域转向战略性和公共服务性领域。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重新审视淡马锡的成功理念,不是因为其利用优势在竞争性市场一支独秀、攫取利润,而恰恰是因为其培育新兴市场,待市场成熟、竞争充分后适度、适时退出,转而进入其他非国有资本不愿意进入的领域,真正做到了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 其次,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都能成为公共物品与准公共物品的提供主体。 从国内外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提供方式的实践来看,引入竞争往往是资源配置帕累托改进的最有效方式,因此部分准公共物品完全可以由非国有企业提供。 最后,国有企业董事会的决策地位不可或缺。 从表面上看,提供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的国有独资公司由于完全由财政拨款、补贴,仅仅是完成政府交办的任务,几乎没有自由决策的事项,因此根本不用设立董事会。然而,只要是资源配置,都存在如何实现最优的问题,这需要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专业的分析和判断,因此董事会的决策作用不可或缺。 文章表示,未来国有企业改革路径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一是建立实质性的“委托-代理”关系。 目前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与真正意义上“淡马锡”一臂之距的股东角色还相去甚远,因此国有企业改革依旧需要秉承“明确方向、抓大放小、依法授权、理顺关系”的理念,实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国有企业之间真正意义上的“委托-代理”。以管资本为主、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进行国资国企改革是今后改革的方向,但不是设立了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或投资公司、实行了股权多元化,现行国资系统“委托-代理”中存在的问题就解决了。各级政府及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应该适时转变观念,深刻领会中央的精神,将管资本作为真正履行淡马锡“一臂之距”股东职责的契机,认真思考“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本质问题。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的设立,将进一步明确国有资本“公益型、战略性、环保性、科技性”的投向,同时也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国有企业拉开了适当的距离,进一步防止“政策之手”干预企业正常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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