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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聿文:从胡锦涛讲话看中国政改的可能性 | |
http://www.CRNTT.com 2012-07-28 08:52:43 |
法治的核心是宪治 法治的核心是宪治。宪法应该成为政治权力运行的主要依据,依法执政应该成为执政的主要形式。但中国人现在之所以喜欢民主不喜欢法治、信奉民主不信奉法治,原因在于几千年的专制传统是人治而非法治,人们包括统治者和平民的法治意识普遍不强;另外,一直到现在,中国人把法律当作一种工具而不是信仰,在工具的意义上使用法律,使法律成了为政府服务的工具。所以,要真正实行法治,就必须保障国家司法机构的独立性。这是前提。 在中国,实行民主的重要性毋须多说,推进政改的迫切性也毋须强调。问题在于,如何找到一条道路,既能满足人民愿望又切合中国实情,这是中国发展民主和推行政改的难点,也是很多人的分歧所在。从胡锦涛上述关于政改的讲话来看,至少在高层,已经达成了政改的共识,这就是在中国要发展依法的民主政治,同时建设民主的法治国家。当然,高层所谓的民主政治肯定不是西方的三权分立,给人民更广泛和充分的民主和自由也不是要脱离党的领导,而是在党的领导下,使人民拥有比现在更多的民主权利。真实意思恐怕是这样。尽管如此,也需要依照现代民主和法治的要求,来改造国家权力机器,建立起配置合理的权力架构和治理结构。当前则宜把重点放在拓展人民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的各种渠道上,对民众开放决策过程,同时将不同群体的利益博弈机制纳入政府决策,建立起民众表达——政府回应机制,并且每个环节都严格受到法律的保护。 胡锦涛在讲话中还指出,“我们要全面审视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发展大势,全面把握我国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科学制定适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愿望的行动纲领和大政方针。”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的发展大势是什么,就是民主;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又是什么,也是民主。所以,如何适应民主的时代要求和人民愿望去制定政改方案,推进政改,是十八大回避不掉的内容。而从上述分析看,十八大应该对此会有所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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