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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理泰:中国核战略出现不同的提法

http://www.CRNTT.com   2011-04-06 10:54:52  


 
  2008年白皮书指出,二炮作战指挥权高度集中,实行军委、二炮、导弹基地(军级)、导弹旅的指挥体制。另据其他资料,中国核导弹的使用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及军委的集体决定,最终批准权则系于军委主席一人之手。

  2008年白皮书中关于陈述陆军、海军、空军、二炮、武警各军兵种的独立章节(第四节至第八节),在2010年白皮书中被压缩为一节即第四节《武装力量运用》。至于有关战略导弹部队、核战略的描述,则远较上一份白皮书简略。

  譬如2008年白皮书在第二节《国防政策》、第七节《第二炮兵》中都提到中国自卫防御的核战略,并且第七节以相当篇幅作了阐释。然而,在2010年白皮书中,仅在第二节《国防政策》中语焉不详地提到中国始终坚持自卫防御的核战略,如此而已。

  新版白皮书在有关核导弹部队及核战略的阐释上作了文字修改,可能是在下列问题上另有考虑。其一,既是议题敏感,何必多讲,还是多保持一点模糊性,让对方去猜为妥;其二,美国总统奥巴马已经接受了“无核世界”的理念,在相关政策上有所体现,前阶段又在国际舞台上大力推行这个理念,并获得其他核大国的响应。中国在坚持、贯彻本国核战略时,势必要考虑到各个核大国对于“无核世界”的理念的应对,届时再作出政策调整。基此,在现阶段停留在语焉不详的地步,无应对即巧应对。

“自卫防御”说画蛇添足

  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中国奉行的核战略是“有限核报复”。实际上,“有限核报复”比“自卫防御”更加准确而且稳妥,以后者取代前者,无异画蛇添足。何况,“自卫防御”的四字核战略含义模糊,让西方战略家去猜,对中国而言,愿望与效果难免背道而驰。

  中国军事战略是“积极防御”。据西方战略家总结,1949年以来,每次北京处理包括边界冲突在内的军事危机时,均交替运用“积极”、“防御”这两个层面,却冠以“自卫反击”之名义,屡试不爽。首先在战略层面上是“防御”,决不启衅,然而,一旦得出战争无法避免的结论,则往往在战役层面上发挥“积极”的涵义,即先发制人,制人而不制于人。

  《联合国宪章》第51条赋予各国实行自卫的权利,却并未给予“自卫”以清晰的定义。“自卫”表现为一个中性词,一国主动向别国出击,主客观原因也可能在于“自卫”,这在国际军事史上是不乏先例的。

  “自卫防御”的提法,同西方战略家对中国军事战略的片面解读曲径相通。这在危机时刻容易导致误判。其他核国家在同中国军事摊牌时,难免误判北京如同往昔处理边界冲突一样,在使用核武器的问题上也会藉口“自卫”而诉诸先发制人。于是,这些核国家未决定发动核战争则已,一旦决定使用核武器,可能诉诸“先下手为强”,对中国痛下重手,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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