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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情妇门:“薇姐”裙带勾成贪官同盟

http://www.CRNTT.com   2011-02-16 13:59:43  


 
  戏剧性的免死结局

  在无数巨贪的名录中,政府高官落马已非鲜见。以成克杰为极点,官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家领导人,更有陈希同、陈良宇等一干人,均为位高权重的党政官员。作为国有企业高管的贪腐纪录创立者,陈同海更是受到人们的关注,并引起反腐专家和法律界人士的特别关注,便成为一种顺理成章的事情。

  陈同海受贿案情公布以后,在国人对其多项创纪录的贪腐数据震惊不已的同时,其戏剧性的免死结局同样令人诧异。北京二中院的判决结果出来以后,该院即受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焦点自然是陈同海巨额贪腐与轻判死缓之间的关系问题。

  陈同海受贿1.9573亿余元被判处死缓,而法院曾对一些比其犯罪数额小的受贿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如成克杰(受贿4000多万元)、王怀忠(受贿517.1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480.58万元)、郑筱萸(受贿600多万元)等人,这是为什么呢?为此,北京二中院专门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对社会质疑给予解释。

  “法院之所以对陈同海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基于陈同海具有以下从宽处罚的量刑情节。”北京二中院有关人士说,其一,在因其他违纪问题被有关部门调查期间,陈主动交代了组织不掌握的全部受贿事实,构成自首;其二,案发后主动退缴了全部赃款;其三,向有关部门检举他人违法违纪线索,为有关案件的查处发挥了作用;其四,认罪态度好,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

  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受贿数额是对犯罪分子量刑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但不是唯一重要因素。“回顾法院曾经判处的受贿案件,确实存在对一些比陈同海犯罪数额小的受贿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例如成克杰、王怀忠、郑筱萸等”,这位负责人说,“这些受贿犯罪分子都不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而且还分别具有拒不认罪,索贿、受贿行为造成后果极其严重等从重处罚情节,因此法院依法对其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

山东原省委副书记杜世成落马 曾被称为政界奇人 
 
  2007年01月07日 作者:胡润峰 罗昌平 来源:《财经》杂志 

  2007年元旦前夕,齐鲁大地降下入冬后第一场雪。天寒地冻中,一条新闻却很热:杜世成被免职了。 

  消息源自2006年12月23日。在山东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宣布,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中央纪委决定对其问题立案检查,免去其山东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和青岛市委书记职务。 

  次日,新华社播发了相关消息。 

  杜主政青岛近五年,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山东省首名被免职的省级官员。这在当地及省内引起相当大的反响。 

从传言到事实 

  杜世成被免职事起突然,但也可谓早有风声。 

  2006年12月18日,山东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杜世成还坐在主席台上;12月21日,他参加了两项公开活动,一是招商局国际青岛集装箱码头开港典礼;二是青岛杭州支路-鞍山路快速路主线竣工通车仪式,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公开露面。 

  两天后,12月23日,“长城三号”国家反恐怖应急指挥与力量拉动演习在青岛举行。当天,中央纪委即宣布了对他进行立案检查的决定。 

  山东省和青岛市多位政界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杜被免职,省里市里事先都不知情。山东省政法委书记阎启俊接任青岛市委书记,也是12月23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连夜作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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