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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信暴力 必在暴力中灭亡

http://www.CRNTT.com   2010-07-07 11:19:06  


崇尚暴力者,终被暴力所害。
  中评社香港7月7日讯/“‘七一游行’的两大新闻焦点,在在都说明激进行为违背理性,违背和平,违背民主。这是激进派的‘三违背’。阿拉伯人说:‘玩弄屠刀的人,必将死于屠刀之下。’激进派倘若迷信暴力,最终就会在暴力中灭亡,包括受法律的制裁而灭亡。”《大公报》今天登出林桑田的文章“迷信暴力必在暴力中灭亡”

  今年香港的“七一”,有两件大事:一是盛大的嘉年华巡游,庆祝回归十三周年;一是“例牌”的游行,参加者一如既往有各色人等,诉求也五花八门,其中有部分令人“拍案惊奇”,主办者在参加人数方面也照例报大数,将二万人说成五万人。(二万人不仅是警方数字,也是两大学术机构的统计数字。)游行年年有,今年更稀奇。根据《基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香港居民享有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但今年的“七一游行”有两件事非常稀奇:第一,有人竟然将游行作为自己的“专利”,公然扬言不许另外一些人参与游行;第二,游行队伍之中,居然有激进反对派狂轰温和反对派,几乎造成“动武”的场面。的确,政治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果然是“战友反目、份外眼红、加倍凶狠”,真叫人大开眼界。

                       民主并不粗暴

  非常客观和非常公道地说,激进派的上述这种言行,肯定谈不上是民主的表现。正相反,这百分之百是不民主、伪民主或霸道民主的表现,也就是百分之百的假民主。集会、游行是任何香港居民都有权享有的自由,试问,什么人有资格剥夺其他人集会游行的自由权利?就凭那一小撮嚣张狂妄的激进愤青、愤中或愤老?这些取态咄咄逼人的极端激进派,“有破坏、冇建设”,除了做激进派的打手或炮灰,还能成什?大事?不必说这些人在第一?表演得十分“英勇”,似乎“将生死都置之度外”,但在大?而言,没有多少人会表示欣赏,大多数市民对之是鄙视或不屑。试想,真正的民主会这样霸道和粗暴的吗?

  何谓“民主”?为参考学者、专家高见,笔者查阅过多本辞典,可惜,有的未收这一词条,收这一词条的解释又不?理想。浅见以为,“民主”可以有几项含义:其一,人民当家作主;其二,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其三,任何人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自由和权利;其四,互相尊重对方的自由和权利。这方面,法国?蒙思想家伏尔泰有一句名言:“我反对你的意见,但我誓死扞卫你发表意见的权利。”世人咸认为,伏尔泰这句名言所表达的就是民主的真谛。香港的反对派,尤其是激进反对派,应该每天将这句话朗读一百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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