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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要实行一户一房制吗

http://www.CRNTT.com   2010-05-06 10:28:41  


  中评社北京5月6日讯/4月30日,北京出台楼市新政,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一轮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措施异常严厉,最让人关注的焦点是规定“同一购房家庭暂定只能在京新购一套商品住房”。针对此事,著名经济学者尹中立在《财经》撰文指出:“一户一房制度应该成为中国的基本住房制度,而不仅仅是调控房价的权宜之计。”毫无疑问,“一户一房”是个美好理想,但基于其疑似回归“计划时代”的性质,也引发了莫大争议,今天,我们就和读者一起解读这个“一户一房”制。

  ○对“一户一房制”的误读

  “一户一房制”并非一户只能有一套房子“一户一房制”

  很容易被理解为一户只能有一套房子。实际上,尹中立文中所言的“一户一房”制度是指一个家庭(包括一对夫妻和其未成年子女)只允许拥有一套带有福利性质的住房。国家对居民属于计划内(一套)指标的住房采取低费、税政策,而对计划外住房采取惩罚性的高费、税政策。国家应该通过立法的形式(如《住房保障法》)规定每个公民享有政府减免税、费的住房,将之确定为公民的基本住房保障。基本住房保障之外的部分实行完全的市场化,为少数富有阶层的高端住房销售服务。

  “一户一房制”在学理上是没有问题的

  显然,这种“一户一房制”的定义,并未和市场经济背反,而恰恰,既尊重了住宅市场的市场属性,也注意到了,住房作为民众一项大宗也是最重要的公共品,还应该强调政府对“居者有其屋”的基本居住权利所应该负有的责任,所以,其在学理上是行得通的。


  ○保障性住房必须推行“一户一房制”

  两种住宅的区分:公益性住房和市场化住宅

  以中国和世界的普遍经验来看,罕见有国家是只包含公益性住房或者是市场化住宅的,大部分国家,都存在着公益性住房和市场化住宅两种居民居住房屋。因此,讨论所谓的“一户一房制度”,就必须建立在民众住宅的这种基本区分的基础之上,将两者区别对待。

  保障性住房:实行“特定人群,一户一房”是基本原则

  我国的公益性住房,也就是保障性住房,主要包含有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商品房等等,针对城镇的低收入群体和住房夹心层人群。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公益住房”而言,“特定人群、一户一套”是基本原则,而法律亦对此作了严格规定,对于其资格审批,转租或转卖的条件等,都有法律法规进行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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