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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倒逼官员财产公示应有回应

http://www.CRNTT.com   2010-03-04 09:15:17  


 
  早在1766年,瑞典就规定公民有查阅包括首相在内的所有政府官员的财产和纳税状况的权利。到了上世纪70年代,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相继借鉴和建立了极具约束力的“阳光法案”,成为从源头上反腐的利器。相比之下,我们的官员财产透明度依然停留在18世纪中后期的水平上。如果仍在这个问题上坐而论道,而不是迈出关键性的一步,无疑是我们社会政治文明的耻辱。

  其实,学术界关于官员财产公示制的讨论早就没有什么大的异议,政府更是在1994年就正式将《财产申报法》列入立法规划。去年两会期间,中纪委副书记何勇也明确表示“我们正在研究和论证这件事情”。最近,来自人民网的一项调查也表明,85.4%的网友认为“推出财产公示制度时机已经成熟”。可见,在官员财产公示制问题上,无论是公民意见还是专家主张,乃至政府行为,都具有高度同一性。至于具体的制度设计,应该也没有太大难处,这本是国际上已经实践成熟的制度,我们只需进行“复制”和“再加工”,即可为我所用。

  因此,对于网民对官员财产公示的持续倒逼,有关部门应加速有关立法进程,及时给予制度性回应,而不应为官员群体的集体性抵触情绪所束缚,不紧不慢地原地踏步只能让漫长的等待逐渐耗尽公众信心。(作者:卢荻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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