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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与海西区 如何展开经济合作

http://www.CRNTT.com   2009-08-06 11:57:20  


 
                 三、台湾与海西区经济合作建议 

  由以上分析可知,在先天优势不如其他地区的状况下,海西区若要吸引台商大量进驻,必须要有别于并优于长三角及珠三角给予台商的投资条件。海西区若能配合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的签署,大幅度实行对台商的贸易与投资优惠措施,将有可能做为两岸自由贸易协议开放的先端,透过试点大幅开放的政策,吸引台商及外资进驻,以下针对台湾与海西区合作方式提出建议: 

  (一)台湾希望纳入ECFA早期收获计划中的超国民待遇,若无法马上达成共识,可退一步考虑在ECFA下在试点先行开放 
ECFA所签署的早期收获计划,具有全中国大陆地区一体适用的特性,因此无论是因应东协加一的产业冲击或是台商所急需的超国民待遇,仍应优先在ECFA早期收获计划中争取。倘若中国大陆有执行之困难,双方无法马上达成共识,基于ECFA洽签之急迫性,则可退一步考虑在ECFA下在试点先行开放。 

  (二)若ECFA需要进行试点,除了海西区之外,亦应争取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区等台商群聚地进行试点的可能 
倘若ECFA需要进行试点,除了海西区之外,对于台商聚集的珠三角、长三角,甚至逐渐兴起的环渤海区等,都应就台商属性及中国大陆各区域未来发展性进行策略评估,找出对台湾最有利的方向,同步进行试点,方可获取最大的利益。 

  (三)台湾与海西区进行产业合作重点应放在拓展内销市场,并建议以争取大幅开放服务业为主要合作内容由于ECFA可以涵盖的两岸经济合作事务极广,各产业合作所需要沟通与协商的议题亦可包含在内,因此,若真的需要运用海西区等区域先行试点,在产业合作议题上,主要重点应放在拓展中国大陆内销市场上较为妥当。 

  由于大陆服务业目前尚有许多限制台商投资服务业的规定,若要一次在ECFA中全面开放、一体适用,或许有他执行上的困难,此时若是海西区规划片面开放台商对服务业的投资与经营,将可提升台商考虑前往海西区投资服务业或扩大制造业经营的意愿,因此,若与海西区进行产业合作时,应以争取开放服务业为主要合作内容。 

  就金融服务业最关切的承作人民币业务及开分行为例,依照大陆加入WTO时对于外资银行进入大陆投资的规定,外资银行进入大陆投资的前两年只能进从事非人民币的相关业务,且三年对内不得设置分行,既使ECFA是在WTO基础上谈判及签署,台资银行进入大陆的时间将远远落后于外资银行,但是如果大陆真的要给予台湾的银行不必适用的超国民待遇,很可能会因为违反WTO最惠国待遇的规定而受到其他“国家”的抗议,因此很难迅速在中国大陆地区全面施行。此时若海西区可以直接给予台湾的银行超国民待遇限制,便可以突破此一瓶颈。 

  其次,在医疗产业方面,不论是基于服务台商或是单纯引进台湾的医疗服务体系,两岸医疗产业及医疗服务品质都能互利双赢。若ECFA无法马上全面开放台湾医疗产业进驻投资,建议海西区先行开放台湾医疗产业可以独资设立,并将台商医院列为第三级(最高级)医院。 

  再者,在教育产业方面,台湾高等教育学府林立下,面临少子化后每年招生愈来愈困难,中国大陆则因各大学供不应求,每年数百万学子望大学之门兴叹,加上许多台商子女求学问题,若海西区先行开放台湾私人赴海西区设立大学,开放教育事业,适当调节两岸学校供需失调现象,将可创造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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