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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缘何在疯书中不提蔡英文谢长廷?

http://www.CRNTT.com   2009-01-17 08:01:25  


陈水扁在台北看守所放风时,双手叉腰,身体向后伸展,还冲着在附近大楼楼顶守候的记者笑,好像要摆姿势给记者拍照。
  中评社北京1月17日讯/澳门《新华澳报》今天登载评论员文章《陈水扁缘何在疯书中不提蔡英文谢长廷?》,全文如下:

  陈水扁抢在北院正式开审其贪腐及洗钱、伪造文书等弊案前,出版其在看守所中写成的《台湾的十字架》一书,显然是将其在选举中使用的策略运用到法庭攻防战上来。实际上,在过去陈水扁参加的几场重要选举中,包括一九九四年的台北市长选举,一九九八年的台北市长卫冕战,及二零零零年的“总统”大选,二零零四年的“总统”卫冕战,陈水扁在其智囊团的帮助之下,都分别在选前出版记述其从政政绩及政治理念的著作,以图达至为自己的选情舆论造势之目的。而陈水扁在法庭正式开审前出版既有记述其在两任共八年“总统”任内的重大事件,又有记忆“扁案”爆发后自己的“反制”动作及党内外态度言行的《台湾新十字架》一书,显然是除了要抒发自己的政治态度之外,更是要抢在法院开庭之前大造舆论,争取舆论主导权,尤其是对绿营上下的控制权,以防“后院起火”。

  如果说,陈水扁在以前的四次“出书潮”中所出版的图书,尚算是“有纹有路”的话,那么,这本《台湾的十字架》就显然是一部疯话连篇之作。尤其是他在书中叫嚷自己将会在二零一二年再选“总统”,及提出什么“台独三步曲”,不但是笑掉了人们的大牙,连绿营中人也普遍摇头,就连扁系子弟兵也嘲笑一番。

  不要说,所谓“加入联合国”难以操作,事实上过去几年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就说是他的“二零一二”之梦,无论是“国法”还是党纪都不容他再选。实际上,“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凡被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年及以上者,不得登记为“总统”、“副总统”候选人。而陈水扁的案情十分严重,连陈水扁自己也公开声称倘是由蔡守训作一审合议庭审判长,他得被判三十年有期徒刑。而且,现在离“一零一二”还有三年的时间,相信届时“扁案”的一审程序已经完结,亦即是按“选罢法”的规定,他将会丧失向“中选会”登记为“总统”候选人的资格。另外,民进党的《公职候选人提名条例》及《廉政条例》等内规也规定,党员一旦被刑事起诉,即予停权处分,不得代表民进党参加各项公职选举。届即使陈水扁能重返民进党,但碍于党的内规所限,他也难以被民进党提名作“总统”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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