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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深度专访:陈勇吁香港要防政治恐怖主义 | |
http://www.CRNTT.com 2016-11-11 00:06:31 |
陈勇:《基本法》是大法,是香港所有法律的母法,不应该每次都通过母法去解释,但是我们发现,香港有一部分人,知法懂法,但却故意混淆视听、曲解、抹黑现有的法律效应,这样就变成了如果有一些不好学的学生,学习时故意将书中的内容和读音读错,老师就只能被迫天天教他们,虽然不想这样,但是也不得不做。 《基本法》中明确指出,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连这些都有人曲解,那人全国大常委会可能就要辛苦一点,如果最后人大常委会被迫释法成为一种常态,那也是被迫的,是被“港独”分离主义,甚至是故意曲解《基本法》和抹黑香港法治之人所逼的。 这就等于美国、欧洲、俄罗斯,他们用军事手段对对IS,也是被逼的,姑息和纵容的结果只会让后果更加严重,因此只能用更强硬的手段去打击他们。那么香港的情况也一样,只要依法,是法律上允许的,任何的方式方法,被动或是主动,只要有效都应该去做,这样才能够真正的治标治本。 记者:本次全国人释法结果,是否可以长久、普遍地沿用于立法会宣誓中? 陈勇:人大释法对各级法庭和各级机关有一定的约束性,未来香港出现宣誓上的问题,其他的法律都要服从。有一个最简单的例子,选举前所签署的“确认书”,是正面合法有效的,很多市民朋友包括法律界人士讲,如果当时“确认书”将这些“港独”分子排除在外,就不会发生今天这种事情,也没有必要释法,这就等于在机场把高烧的带菌者隔离了,避免进入人群密集区而付出更大的代价和成本,因此日后本地的一些相关规矩和制度,就要更严格按照释法的内容去执行和落实,这样才能保证从源头上避免发生“港独”人士进入立法会所产生的危机。 人大释法后,政府不但合理合法,而且有了更清晰的权利,就算“港独”分子控告特区政府,进入到法院,法官可依据人大释法条例去审理案件,这样就简单了。通过本次释法,令各界更明确和清楚了《基本法》的条文,减少了人为的不必要混乱,这本来不应该混乱,但是有些人故意要弄乱,现在全国人大释法,就是正本清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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