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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豪语中评:人大释法压抑港独生存空间

http://www.CRNTT.com   2016-11-11 00:06:00  


陈志豪。(中评社资料图)
 
  而根据释法的内容,特区政府也好、其他市民也好,已经有足够的法理依据去入禀法院,控告“港独”议员违反誓词。因为按照释法内容,宣誓的誓词包括拥护《基本法》,那么自然就不能违背《基本法》的条文,亦即不能推动或主张“港独”,否则就涉及发假誓等问题。(在本专访完成之后的11月10日,有市民根据今次释法内容入禀高等法院,要求取消梁游之外8名非建制派议员的资格。——记者注)

  中评社:你预料今次释法会否是第一步,即未来中央会有一系列措施处理“港独”问题?

  陈志豪:其实就“港独”问题,对于特区政府而言,现时本地已经有不少法例去针对这一问题,例如煽动罪等。

  但是如果“港独”的思潮继续蔓延下去,由“港独”所衍生出来的冲击越来越激烈的话,相信中央也好、特区政府也好,会认真研究及考虑尽快就《基本法》第23条进行立法。

  中评社:根据释法内容,你预料哪些人有机会丧失议席?

  陈志豪:刘小丽绝对有被解除议员资格的可能性。因为根据释法内容,宣誓的过程必须是庄严、真诚的。刘小丽自己亦承认,她当日以极慢的速度读出誓词,其实在她心里面意味并非真心真意,很多市民在观感上亦认为刘小丽当日的宣誓是不庄重的。按照释法的内容,刘小丽的宣誓很明显不符合《基本法》第104条的要求。

  中评社:如果有议员因宣誓问题被取消资格,将触发补选,你预料这些相关议员本身、“港独”或“本土”派有否机会再赢出?

  陈志豪:假设有这些人士再参选,由于在参选前需要签署确认书,声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主任届时有权去作出判断,即到底在确认书中签署的声明是否为真确、可信。我相信选举主任会作出判断,即有关人士刚刚因为违反《基本法》而被褫夺议席,那回过头马上再参选,到底他是否真诚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呢?

  至于“港独”或“本土”派能否再在补选中取得议席,有几个方面需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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