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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崐成答中评:仲裁给南海带来恶劣影响

http://www.CRNTT.com   2016-07-14 00:15:58  


 
  第二个对实体的影响,就在于仲裁庭故意扭曲了中国主张的历史性权利。首先,裁决说中国在南海主张的历史性权利根本就没有排他性,但问题是中国从来都没有说我们有排他性。中国不但没有说我们的历史性权利有排他性,也没有否定其他国家在南海有一部分航行的权利或捕鱼的权利,这是仲裁庭的一个重大失责。他把中国主张的南海历史性水域当作内水来看待,但中国从来没有把U形线里的历史性水域当内水来看待,所以我们从来也没有主张什么排他性。而仲裁庭自说自话,认为中国主张历史性权利没有排他性,所以不存在历史性权利,这是错误的逻辑,由于自我定义错误,以至于得出了错误的结论。

  另外一方面对于中国的历史性权利,仲裁庭故意把中国渔民千百年来在南海岛礁上生活、居住、捕鱼、生产的事实,跟一些日本公司在上面开挖磷矿肥的活动并列,好像这两件事情是平等的。但这两件事情是完全不能等量齐观的,一些日本公司在那里挖磷矿肥的行动只是非常短暂的存在,实上也只有两个日本公司做过这些行为,因为很快就会被中国渔民发现并报告政府,即便是在清朝末年,中国政府也会立刻派水师巡逻,要求他们全部撤出并拆掉设备,中国政府一向是这样做的。把日本公司挖磷矿肥跟中国渔民千百年来在上面捕鱼生产的活动等量齐观,这也是仲裁庭的恶意的表现。

  另外,在实体上更严重的是,仲裁庭在裁决里认定菲律宾在南海的一些专属经济区内的渔捞权利受到了中国的阻挠和妨碍,但他完全没有提到菲律宾在我们的专属经济区里面,对我们渔民的阻挠和妨碍,而且他又进一步对我们的历史性权利,包括传统捕鱼权利加以否定,其结果就等于间接否定了我们在南海的岛礁及专属经济区的权利,这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

  我认为,最严重的一件事就是在裁决中提到中国在南沙建设的是人工岛,事实上我们在那里建设的不是人工岛。如果是人工岛的话,我们就失去了12海里的领海,如果不是人工岛的话,就算是一块很小的岩礁也有12海里的领海。因此,我们必须要趁这个机会加强宣传,因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21条规定只要是四周环水、自然形成,在高潮时仍然露出于水面的陆块就是广义的岛,就能有12海里的领海。因此就算黄岩岛这么小的一块石头也有12海里的领海,我们在永暑礁、渚碧礁、美济礁的建设纵然不能被升级成为严格定义的岛,从而享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但至少也不应被降级为人工岛。但是仲裁厅裁决中国在那里建设的是人工岛,这不但是对法律适用的错误,而且在实体上会造成将来南海更大的冲突,这是非常恶劣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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