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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两岸政策立场 蔡或介于陈马之间 | |
http://www.CRNTT.com 2016-04-13 00:28:14 |
模糊处理两岸关系的政治定位问题 对于“九二共识”及其所蕴含的“两岸同属一个中国”这一核心意涵,民进党不太可能明确接受。在2015年5月访美期间,蔡英文试图以“在中华民国现行宪政体制下”“持续推动两岸关系的和平稳定发展”,珍惜并维护二十多年来两岸“协商和交流互动所累积的成果”等模糊语言,包裹“九二会谈”期间两岸所达成的既有成果。同时,蔡英文对“九二共识”既不否认也不承认,似乎又保留了未来磋商的空间。在2015年12月25日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期间的首场辩论会上,蔡英文表示不需要面对“九二共识”议题,“应回归到九二两岸会谈的基本事实和'求同存异'精神”。②根据台湾学者李毓峰的观察,这是蔡英文第一次公开表达对“九二共识”的看法。蔡英文承认“九二会谈”的事实和“求同存异”精神,与陈水扁在2000年提出的以“对话、交流及搁置争议”为内涵的“九二精神”不同,与大陆所坚持的“九二共识”则存在某种程度的交集,是在向“九二会谈”的既有成果逐渐靠拢,进而寻求双方的谅解与默契。③ 在1月16日当选之日的记者会上,蔡英文再次表示未来将以“中华民国现行宪政体制”、两岸协商交流互动的成果以及民主原则与普遍民意,作为推动两岸关系的基础。在2016年1月21日接受《自由时报》记者采访时,蔡英文表示,“在1992年两岸两会秉持相互谅解、求同存异的政治思维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了若干的共同认知与谅解,我理解和尊重这个历史事实”;“九二年之后廿多年来双方交流、协商所累积形成的现状及成果,两岸都应该共同去珍惜与维护,在这个基本事实与既有政治基础上,持续推动两岸关系的和平稳定与发展。”蔡英文刻意说明这一政治基础除了包括上述“历史事实”、“共同认知”和两岸协商、交流互动的成果外,还包括“中华民国现行宪政体制”和“台湾的民主原则以及普遍民意”。如果说,前两个“关键元素”尚且隐含“九二共识”的某种精神的话,后两个元素则无异于所谓的“台湾共识”,是无法作为两岸互动的共同政治基础的。 “中华民国现行宪政体制”与“宪法一中”的不同点在于前者未直接涉及两岸关系的政治定位问题。虽然“两岸一中”是这一“宪法”的题中之义,但“现行”二字不但隐含七次“修宪”后的法理现状,甚至不排除朝“特殊的国与国关系”方向引申的可能(如李登辉),而且还包括未来凭藉“民意”,通过“民主程序”,修正“宪法”第四条的潜在性。事实上,就是谢长廷的“宪法一中”,其确切含义也只是两岸的“宪法疆域”涵盖对方,但“主权互不隶属”,本质上仍难脱“两国论”的脉络。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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