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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关注:智库呼吁香港廿三条立法 | |
http://www.CRNTT.com 2016-02-14 00:12:43 |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11日在例行记者会上,称旺角暴乱为“本土激进分离组织策动”。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表示,在这形势下,应尽快就《基本法》廿三条立法。 香港《基本法》第廿三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2003年,时任香港特首董建华领导下的港府曾尝试就廿三条进行立法,却引起巨大反弹,触发七一回归纪念日50万人大游行,于是立法搁置至今。现任特首梁振英梁振英过往被问到廿三条,多次回应说:“特区政府没有计划就二十三条立法。” 张家敏:无法便是在变相鼓励暴徒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张家敏对中评社表示,非常赞同旺角暴乱将加速廿三条立法的说法,认为现时香港之所以出现这么多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出了事之后根本就没有法律去规范这些行为,相当于是在鼓励暴徒、让他们觉得自己即便施暴了也不会被严惩。 “这次旺角暴乱发生之后,一些政党、团体用很多理由为暴徒说好话、美化他们的暴行,如果廿三条有立法的话,暴徒就会受到惩罚。”张家敏说。此外,他还认为,廿三条立法能够迫使暴徒在做事之前三思而后行,让他们有所顾忌;港府也有责任就廿三条立法。 “廿三条立法可以让社会更加理智,让民众争取民主更加有力。”张家敏说。“一般老百姓之所以不太支持廿三条立法,主要还是受到反对派的误导,认为立法了便是在破坏自由,但其实事实并非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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